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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克是一个有多年警龄的警察。由于从事这个职业太久,即使在休息时间,他依然保持着职业的敏感。完全可以说,他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处于工作状态。今天是休息日,他打开电视看起了球赛,身边放着一杯啤酒,看上去他显得很放松,可是你错了,在他的潜意识中,他依然忘不了工作。
很快,布莱克认出了电视机屏幕上出现的那个人。
因为工作一直很忙,布莱克错过了许多场橄榄球比赛。他原本以为连这一场也会赶不上,没想到这一天他刚好休息。这是职业橄榄球的决赛,他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是的,他的运气的确好极了,后面还有更大的好事在等着他呢!
那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比赛,布莱克看得很投入。对决双方的比分轮换上升,现在又打成平手。电视镜头切换到观众席,观众们看得如痴如醉、兴奋不已。
突然,布莱克在观众席里发现了他!
布莱克身材高大。高中时期曾经打过橄榄球,后来他没有上成大学,虽然他确实很希望能上大学。当时,橄榄球奖学金不像现在这么普遍。他一直梦想着自己能上大学,然后成为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可他最后未能如愿,而是当了一名警察。
他是一名很优秀的警察。起初,他被分在交通科。每天早晨开始工作之前,他总会留意失窃汽车名单,看看那些汽车的牌子。这成了他每天的必修课。虽然他当时还是个新手,但他找回的失窃汽车总是最多的。
他有着超强的记忆力,一旦姓名、号码或面孔进入他的眼睛,他几乎可以过目不忘。
直到现在,他还能记得自己第一次约会的那个姑娘的电话号码,记得战争时期他自己的一系列编号,记得他抓到的第一个罪犯的模样。调离交通科后,他经常去局里的照片室,细细打量那些通缉犯的面容。所以,每年,他都能不经意地——在街上、人群中、游艺场、电梯中,以及在买热狗时——发现几个通缉犯。每一次他都认得很准确,从来没有出过错。这次,他也很自信。
脸色苍白的布莱克过着很简单的生活。直到现在,他还是独身一人,从来没有结过婚。在同事们眼里,布莱克那不可思议的记忆力,吃苦耐劳的习惯,以及与众不同的个性,是值得尊敬的。时间如流水般逝去,他的职位一步步地提升。就目前来看,他已经得到了应有的地位。
布莱克站了起来。他看清而且记住了那个人的位置,那个位置旁边有一个出口。布莱克想了想,推算出那是FF区。假如在他赶到时,比赛还在进行的话,那么从出口进去,拐向左手的方向,就能找到那个人。
可是,现在距离比赛结束已经很近了。布莱克一面登上鞋,把枪套挂上肩,一面思考这个有些棘手的问题。假如比赛按正常时间结束,那他肯定是赶不及了。但如果比赛出现平局,需要进行加时赛,那么他就来得及赶到。现在最保险的做法,就是打电话通知那个地区的警察,说体育馆里有一个通缉犯,要求他们封锁体育馆,以便搜查。
他抿紧嘴唇,神色凝重。那个人,布莱克太了解了。虽然只看过一张用望远镜拍成的照片,但布莱克了解他的全部历史。布莱克决定赌一把,赌的是加时赛。这次,这个猎物应该只属于布莱克一个人,而不是警察局。布莱克喜欢独来独往,这次也不例外。一旦比赛正常结束,那个人走了……想到这里,布莱克耸了耸肩。但他还是想赌一赌。既然那家伙就在这座城市,肯定还有机会找到他。
布莱克匆忙地走出了自己的两居室公寓,连电视机也没顾得上关。下了楼,一钻进汽车,他马上打开了收音机,密切关注比赛实况。
一路上,他踩着油门,拼命超车,竭力在比赛结束以前赶到。这个城市的交通路线,他再熟悉不过了,哪条路最近,哪条路车辆最少,他都了然于胸。
收音机里,不时地传来解说员的声音。比赛即将结束,但比分依然持平。现场观众的情绪特别激动,喊叫声震耳欲聋。那个人的声音也在其中吗?他是不是已经感觉到什么,就离开了现场?应该不会。也许他是个狂热的球迷,他一定会观看完所有的比赛。
红灯亮了,布莱克不得不停下车。
收音机里,观众的吼叫声继续高涨。突然,解说员叫起来:“平局打破了!”赢了一分的球队并不是布莱克喜欢的。这让布莱克非常生气,他在心里喊起来:“加油啊,伙计们,一定要打成平局,一定要进行加时赛!”
终于等到了绿灯,他飞快地发动引擎,耳边充斥着观众的吼叫声。他喜爱的球队正在发起进攻,他默默地为他们祈祷,希望能再扳回一分,可是进攻失败了。布莱克有些丧气,禁不住骂出声来。只剩下一分钟比赛就会结束,看来他已经没有时间了。
球赛进入分秒必争的紧要关头,这次又轮到他喜爱的球队发动进攻。布莱克心跳加快,握着方向盘的手也变得汗涔涔的。像这种情况,他应该先打个电话,而不是自己亲自前往的。由于神经绷得太紧,他差点闯了红灯。
突然,进攻得分!又是平局!结束的哨声吹响了。
布莱克把身体向后靠了靠,不由得吹起口哨。看来,那个人逃不掉了。虽然,布莱克只见过他一次,而且只见过照片,但他在电视里一见到那张脸,就断定那个人一定属于他布莱克。
布莱克长出一口气,继续赶往体育馆。
距离加时赛还有一段时间,他不用那么着急。因为在加时赛开始以前,他肯定能赶到现场。
此刻,他需要思考对策,想出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顺利地抓住那个人。这一个半月以来,东海岸警方一直在搜捕他。因为警局唯一的搜查依据是一张模糊的照片,所以他有恃无恐。甚至胆敢公开露面,跑去现场观看橄榄球决赛。布莱克一见到那张照片,却确定先前没有在照片室里见过这个人。要抓捕那个人,困难很大。像他这种罪犯,喜欢独自行动,而且没有前科,警方那里自然没有能够清晰辨明他身份的照片和指纹。如果他的运气不错,或者他的计划很周密,干完一票大买卖后,就决定彻底收手,那么案件很可能会石沉大海。
比如,这次的绑架事件,就很让布莱克佩服。
这次绑架的对象是一个不愿与警察合作的有钱人。对方不想让警察或联邦调查局深入调查他所做的事,因为那些事也在违法边缘。绑架进行得非常顺利,赎金很快就商谈妥当。甚至在支付赎金之前,被绑者就被提前释放了。释放的地点是一处偏远的森林。一拿到赎金,绑架者就马上溜之大吉。对于警察来说,他们面临的情况实在糟透了:除了一张在付钱时用望远镜照相机拍下的照片,其他一无所获,而那张唯一的照片看起来也是模糊不清。这是绝对称得上是一次漂亮的绑架案,手法相当干净利落。连布莱克这样经验丰富的老警察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他见过的最出色的一次。绑架者携着钱财跑掉了!六个星期过去了,警方连绑架者的影子都没找到,一直为此大伤脑筋。不过,绑架者的好运快要到头了,他怎么也不会料到,他会碰到一个记忆力惊人的警察。
布莱克把车开进体育馆停车场,就连忙走向出口。他用手一挥亮出证件,径直向FF区观众席边的过道走过去。他气喘吁吁地到达那里时,加时赛刚好开始。观众们都很激动,不约而同地站起来,高声欢呼。
布莱克跟在几个小贩后面走出过道。他往左一拐,向上走两个台阶,停在那里。他扫视一下赛场,观众区座无虚席。他紧挨着一排座位站着,尽量把自己混在人堆里。赛场上一个运动员正带着球奔跑,突然被绊倒了。
布莱克别过头寻找他的目标,虽然已经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但他看到那个人的时候,还是有些吃惊。布莱克快速地打量那个人一眼,又把视线转移到赛场上。仅仅一瞥,他已经把所有的细节尽收眼底。
那个人很年轻,年龄不超过三十,身材苗条,但看上去很结实。一张脸再平常不过,不会引起人们特别的注意。对于一个罪犯而言,这张脸是相当有利的。他身着一件普通的蓝大衣,看上去没有特别之处,里面的一件是蓝色西装。手上戴一副皮手套。他看起来很兴奋,看样子曾经也有过打橄榄球的经历。
比赛还在继续,场上运用的是突然死亡法,但布莱克已经没有兴趣关心这个。他真希望比赛就此结束。这个时候他正在做的事情,比橄榄球赛还振奋人心。他发现自己非常冷静,这使他有些惊讶。此刻的他,感觉好极了,他感觉自己信心十足,他甚至确信自己这一次会成功。这是从未有过的一种感觉。可他也知道原因。
赛场上,对决中的一方发出进攻,这次成功了,比赛宣告结束。场外的观众开始骚动起来,又喊又叫,有的还往赛场扔东西。布莱克用眼睛的余光扫视那个人,只见他正准备走向出口。
布莱克连忙走下台阶,抢在那人之前走向出口。他混在第一批人群里走出赛场。他不必回头张望,因为这里只有一个出口,那人肯定会从这里出来。他迅速钻进汽车,扭头注视人群,找寻那个人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