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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五花八门的,什么伤痕都有——磕伤的、划伤的、擦伤的,头上的肿包肿无可肿,戳着手感软软的舒服,内里却硬。
他俩刚才亲亲热热大半天,我眼瞅着他们,其实啥想法都没产生,刘丧昏着没什么感觉,但天真尴尬的耳朵都红了。
可能觉得以前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俩现在黏黏糊糊,不怎么自在,我自然不会闲的去嘲笑他,用纱布包好刘丧的口子,他不知是睡是昏,总之呼吸稳定地躺在地上,天真也顶着雪白的绷带,我们大眼瞪小眼。
我们望一眼深不见顶的空腔,四面墙上的骸骨还镶在格子里,我们在底下渺小的犹如两块鹅卵石,天真看回我:“等会我背他。”
“别,到时你们的伤口都崩开,我还得驼你俩,你能走路我就谢天谢地,我来背刘丧。”
“你背得动吗?他一百来斤的,肉是没多少,但是骨架重,我觉得你吃不消。”天真就着水吞下消炎药,又瞟向黑漆漆的天:“我还行,只是伤的多,看着唬人,没伤筋动骨。”
“当然能背,我早背过他,确实重,死沉死沉的。”我看两眼刘丧:“在南海王墓的时候。”
南海王墓之行是我们跟刘丧第一次见面,当时他穿的人模狗样,黑西装黑耳机,又商务又规整,特像网文里动辄几十万的商业大佬,几个月过去,当初帅小伙沦落到街头要饭,脏兮兮地躺地面上,嘴歪眼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