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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曹云的理解中,特别是因为职业的原因他将人分成两类:犯法的人,没犯法的人。至于公共谴责,道德指责,总结起来一句话:羡慕嫉妒恨,喜见别人倒霉的阴暗心态。这些人能不能通过踩别人富裕不知道,但是只要可以通过踩别人可以发泄怨气就可以了。或者是用别人的倒霉来抚平自己内心的创伤。所以在网上,对于一位知名公众人物,落井下石者远远多于雪中送炭者。
明星有道德要求吗?这个问题属于社会问题,并非法律问题。比如男足,烂到无法用文字来描述了,骂声一片,但是仍旧有无数球迷支持他们,支撑他们的高薪。一方说,支持男足的球迷是导致男足烂的根本原因。一方说:自己家的孩子,边打边爱。曹云认为,球队没犯法,球迷没犯法,那就没有问题了。至于男足的道德,曹云认为自己没有资格对别人道德进行裁定。
叶乐可以炒作,也可以瞒住律师进行炒作,没问题。但曹云希望,如果叶乐是炒作,最好是说明清楚,律师能知道哪些问题是问题,哪些问题不是问题。律师保护雇主的权益,律师和雇主之间不应该互相隐瞒。
陆一航很无奈:“曹律师,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事实上现在根本就没事发生,没有人告叶乐,保险公司也没有发函,警方也没有开拘留通知书。但是看情况,似乎是发生了大事。”
“哦?”曹云坐下,皱眉思考一会:“没事发生?”
陆一航道:“没有,事情过去30多个小时,除了前天晚上录制节目后,警方分别对两人做了笔录,就没有其他事了。”
曹云:“那就麻烦了,没有其他事就代表有大事。按照正常程序,双方的经纪人要进行一定的沟通。保险公司是不是介入,有没有赔偿等,应该已经有消息了。叶乐没有联系你,这说明两人中,最少有一人不太想走正常程序。假设是白茹,白茹要复仇,那就会进行验伤,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做出赔偿,最后才会发出传票。我们要做最坏的打算。”
陆一航问:“最坏的打算?”
曹云道:“排除非法手段不说,白茹有两种反击方式。第一种方式前面说的,由保险公司去和叶乐打官司。第二种方式,白茹直接向叶乐索赔。无论是哪种方式,必须有一纸公文,警方的调查报告是怎样的。”
诸如前面汽车案所说的,警察开出五千的赔损,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也是民事诉讼的不可质疑的凭证。当然通过复议甚至起诉申请撤销赔损报告,但在撤销之前,赔损文书就是证据。
本案中,如果警方开出的调查报告是白茹挑衅,白茹脸部的小伤不构成轻微伤,白茹以误工之类的名义索赔,是难以得到支持的。警方调查报告是叶乐挑衅,由于叶乐为无损方,她就要赔偿白茹的损失。白茹损失具体多少,这就要律师血拼了。
还有一种最微妙的情况,警方无法做出结论。这毕竟是非常小的冲突,警方不可能派遣物证,法证和技术人员进行采证,因为现场封闭的原因,两位当事人都不后退,很可能出现无法下结论的结论。
缺失了公信机构的文书,这官司对叶乐就非常不利了。因为叶乐是无损方。无损赔有损,损多少赔多少,这是基本法理。
看起来第三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差不多,实际上不一样,第二种情况警方确定叶乐挑衅,叶乐做了坏事,她赔偿,无可厚非,律师即使开挂要翻案,都得先打掉警方的调查结论。第三种情况,叶乐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受委屈的那一位,最终还要她进行赔偿,对叶乐的打击不说,对于叶乐的律师来说,也是极其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