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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梅卡尼卡集团……直升机业务合作……”
提交给他这个层级领导的报告,自然突出一个言简意赅,不可能做出那种把重点内容夹在某两个不起眼表格中间的事情。
所以丁高恒没花多长时间,就看懂了报告中的要点。
他已经在科工委当了十几年主任,对于这类事情,自然很快打好了腹稿:
“航空领域的合作嘛,确实可以加深一些。”
“另外,这件事情具体怎么谈,可以交给冰城飞机工业集团那边判断,最终决定之前上报即可。”
把报告放回桌上,丁高恒抬头看向坐在旁边沙发上喝着水的怀国莫。
后者没有马上开口回话,显然是非常熟悉丁高恒的习惯,正在等着他的进一步说明。
“不过,有几个要求需要注意。”
怀国莫放下水杯,打开旁边的本子开始记录。
“一是知识产权问题,咱们国家在直升机领域的技术储备不足,项目总体可以由意方主导,但产权比必须要达成50:50,而且要在国内建设符合我国对应标准的生产线。”
这件事情倒是不难,除了一些细节之外,欧洲标准几乎不用怎么调整就可以符合全世界绝大多数其它地区的标准。
更何况,双方在之前新舟60项目的合作上就是采取了类似的方式。
只不过那次是华夏方面主导,产权比50:50。
稍作停顿之后,丁高恒又继续道:
“二是注意合作项目的定位,不要跟国内已有的项目产生冲突,至少错开半个级别,避免造成研发资源的浪费。”
“三是配套项目一定要跟上,尤其是动力系统,我看了一下,阿古斯塔的直升机一般会选择通用电气或者普惠公司的动力。”
“当然,我们合作的是一个民用型号,并且还有意大利方面的关系,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还是要未雨绸缪,至少保证有可用的备选供应商,最好是有国内的对应型号,哪怕性能跟别人比差一些,但总归是个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