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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定义,不能完全局限于个人,自由是一种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所以自由的完整定义是:在不侵害他人利益的时候,个人具有本人所独有的私人世界,在这一世界内,别人无法干预。而在涉及到人与人利益之间时,不损人利己,也不被别人损害利益,就是自由。”
从个人和集体,也就是公和私的两个角度,林辅成对自由完成了定义。
与之前自由的边界:遵守大明律和大明公序良俗;现在的自由的边界变成了:不损他人之利肥己,亦不被他人损利。
你不能高喊着自由的名义去损害他人的利益,这是朘剥,是欺世盗名,不是自由。
“当然这只对大明之内而言,我讨论的自由也只是大明人的自由。”林辅成为自己的定义做了最大的限制,那就是一切自由属于大明人,自由也只属于大明人。
除了大明之外的番夷,那就不是他的自由所要讨论的问题。
林辅成是在华夷之辨长大的儒学士,他的自由之说范围很小,只限大明。
大明自己的事儿都忙不过来,哪有功夫管别人,就一个废除贱奴籍的大事,都闹出了操戈索契的乱子来,林辅成没有功夫管番夷的死活,是否自由。
“番夷不是人吗?”朱翊钧笑着问道。
林辅成理所当然的说道:“番夷当然是人,解刳院解刳的倭人除了矮小之外,在特性上并无什么区别,但番夷有自己的集体,集体的自由应该由自己的集体去争取和守护,而不是靠大明的怜悯,大明怜悯的自由不是自由。”
“谁要是讨论番夷的利益和自由,为番夷张目,那他大概是假借这个名义,来谋求自己的私利,或者说,他本身已经是番夷了,不是大明人了。”
大明自由派承认番夷是人,这和十九世纪还在论证印第安人是猴子不是人的泰西而言,实在是太进步了。
林辅成基于公私论认为,大明这个集体的自由,大明来守护,那么番邦的集体利益和自由,番邦自己去守护。
这是基于公私论出发的论点。
大明的怜悯只能提供有限的帮助,利益需要自己去守护,比如满加剌国被红毛番攻灭,大明只能派遣使者责令红毛番交回来,即便是现在打回马六甲海峡,那也是大明的马六甲海峡了。
林辅成进一步说道:“自由的反义词自然是强迫,而强迫是不可能完全避免存在,因为阶级普遍存在,阶级是向下的朘剥,朘剥存在则强迫存在。”
“那么防止过分强迫的唯一办法,则是强制的威慑,来自国朝力量的强制威慑,来自律法的规定,对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的世界进行划界,通过律法来保证大明人大多数人的有限自由。”
林辅成自由说的理想国,是一个物质大丰富的人人自由世界,物质丰富让阶级解体,人和人之间不必去朘剥,因为物质大丰富让朘剥没有意义,朘剥失去了意义那么阶级就会消失,完全自由的理想国就会降临。
但是林辅成知道那是虚妄的,因为他这套自由说是基于物质角度,从完全物质的角度去看,逻辑是自洽的,但这里面唯独缺少了一个最本质的东西,人,或者是人性。
物质大丰富意味着完全自由,是人的自由,可是这个理想国忽略了人的人性。
看看张希皋吧,这些势要豪右乡贤缙绅,甚至想要把吃苦耐劳的美名都要夺去!
不仅仅是顶替寒门这一件事,无数乡贤缙绅、势要豪右总是对外说自己如何辛苦,如何勤劳,如何不舍昼夜,如何吃苦耐劳,绝口不提自己的钱究竟从何而来,张口闭口都是我的财富神话,全都是依靠自己的努力!
人性的本恶,让林辅成非常清楚,他的自由理想国,也只是个理想国,现实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