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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这家工厂每天更是需要生产300双皮靴,这甚至超过了工厂的产能,但这并没有任何问题,因为那位大都督设计了一种简化的靴子。相比于欧式的高桶靴,这种靴子的靴身短了一半,且使用系带,甚至就连忙靴身表面都不经处理,翻毛皮面料,看起似乎有些粗制滥造,但实际上作为鞋匠的托马斯却非常清楚,这种靴子极为耐用,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用料,更为重要是因为它的设计。以至于作为鞋匠的托马斯,甚至因为这双靴子而暗自佩服着它的设计者,也就是那位大都督。

“哒、哒……”

靴底的铜钉踏在青石板上,远远的都能听到脚步声,对于王孚来说,自从穿着这鞋之后,他就从未曾感觉舒服过。

“大都督,这靴子,未免也太重了,我瞧着这府里头,打从那些卫兵穿着这靴子,就没清静过,而且穿着也不舒服……”

又一次,王孚试着询问道,这靴子走路响不说,而且还很重。

“重?不舒服?”

朱宜锋抬起头,朝着王孚脚的黄皮靴看去,这种皮靴的外形类似于后世的军靴,只不过受限于时代,其原料更具时代特点,采用牛皮面、牛皮底,最大的特点是其底部用32颗铜制防滑钉和马蹄铁后掌,靴根更是直接用7层牛皮钉制而成,合着耐磨的马蹄铁后掌走起路来“踢踏踢踏”响。而为了增强军鞋的耐水性,它采用翻毛鞋面。也正因如此,它才会显得有些笨重,当然设计它并不注重轻便性,实际上,朱宜锋设计它时追求的仅只是耐用,防滑等性能。因为耐用的鞋子可减少军队的后勤压力。

“行军打仗,同样也不舒服,这靴子就是战斗力,一双耐用的军鞋,有时候甚至比步枪更重要毕竟士兵要靠双脚行军打仗”

朱宜锋毫不客气的回应道,或许其它人无法意识到军鞋的重要性,但是后世的很多资料却告诉他,军鞋在某种程度是最重要的军需品之一,在这个徒步行军的时代,长途行军使靴子的磨损率相当惊人,许多士兵在仅有的一双军靴穿破后只好光着脚行军去打仗,然后脚时常被扎伤,十年后的美国,南方的希尔将军得到消息,在葛底斯堡镇内的仓库中存放着大量北军的军靴,遂动了抢劫的念头。于是其便下令部队进入镇子抢军靴,然而,希尔并未得到需要的东西,等待他的是北方军2个骑兵旅射出来的枪弹。随着双方兵力不断集结到葛底斯堡地区,一次为抢鞋而实施的小规模行动最终演变为惨烈的大规模战斗。这就是著名的葛底斯堡战役。

谁能想到正是靴子倒置了这场决定南北命运的大会战?如果当时希尔没有抢鞋,历史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尽管并不知道历史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但至少却告诉他一个事实——军鞋非常重要。

更何况,俾斯麦亦曾说过“行军的靴子样子和行军时的脚步声,是军队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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