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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据资料记载,康熙年间,打造洋船,却每只需要用数千金或千余金。
雍正时,内地造一洋船,大者七八千金,小者二三千金。洋船的一般造价,在十八世纪上半时,平均在白银五千两左右,到了十九世纪时,已是造大船费数万金。
当然,除了可用造船的木料越来越少之外,这价格越来越高也和船型越造越大有一定的关系。
吴杰厂长和樊修技术员对这些物价问题不在意,却对这份资料里面的另外的描绘更感兴趣。
在明末时期,南洋贩货回来的船户们,给福建闽南的一些造船厂,带来了令人兴奋的消息。
他们在航行中看到,暹罗国从海口到国城,溪长二千四百里,夹岸大树茂林,而且木质坚实适宜作船。
特别是在广南地方,出产一种长达八丈,通身无节的桅木及盐舵木。
在吕宋群岛,树木约四千二百种,高约五十丈,便于建船、屋,而且岛上铁力木尤为丰富。
在婆罗洲北岸,也有不少松木,堪作大桅,所有这一切都令大明商人欣喜不已。
其实在这一时期,由于大明政府认为自己的国家非常有特色,异常严格地控制着民间造船事业,一些在大明有力度的海商,就把自己的造船业务放到了大明境外……这样好多了,大明政府连一毛钱的税钱也收不到了。
在此期间,无论大明政府如何在风雨中颠簸,这些海商的海外造船活动也一直没有停止。
甚至会发生这样的现象。一些大明海商的船只,从广东、福建的各个地方出发时,船上载着他们自家的各类工匠等技术人员,往暹罗的方向驶去。这些技术人员对商船了如指掌,一旦商船失事,船上人员自己便可维修,或随即备料造船。
在赴暹罗途中,他们沿越南海岸一带砍伐木材,再在抵达曼谷时另外添购一些,然后直接用这些木料制造帆船,两个月内便完成一只海船——所有的蓬帆、绳索、铁锚和其他工作均一一亲手制成。”
造船中需要的油、麻、蛎灰及钉铁等物料,一般也一起从国内运出。
发展到后来,大清朝廷建立了,他们禁止出口铁器后,大量的铁器依然可以通过走私途径流入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