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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农经》掉在了地上。
秦筝眼睫颤动得厉害,一开始手还能撑在他胸膛上,后面整个人都被吻得软了下去。
楚承稷单薄的寝衣外披了一件墨色的袍子,袍角的金线绣纹里在烛光里闪着微芒,里边的寝衣系带只松松打了个结,秦筝方才手按在他胸膛上时,就已经蹭散了,露出大半个精壮的胸膛。
大抵是天生的冷白皮,入夏以来天气一日晒过一日的热,他脸和颈子比刚出宫那会儿黑了几分,但整体看肤色差却并不明显。
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秦筝承认自己这会儿是被美色迷了眼。
看着楚承稷仰躺在软榻上,面色清冷矜持得像是在看什么古籍,嘴角却水光潋滟,眼神里又带着几分纵容……她艰难吞了吞口水,指尖从他薄唇慢慢下滑至喉结,再继续往下划,挑开了系带。
瞄到那几块形状分明的腹肌,秦筝没忍住摸了摸,随即一脸惊奇道:“软的?”
空气凝滞了那么一秒。
感受到掌下的肌理绷紧,变得坚硬,再不复之前的软韧,秦筝忙讪讪收回手,做贼心虚一般给他掩上了衣襟:“我以为这里的肌肉一直都是硬邦邦的……”
她不是第一次看到他的身材,但绝对是第一次上手摸。
之前他高烧昏迷那次,秦筝一直是用帕子给他擦拭的,担心他高烧不退,神经绷得紧紧的,也没心思关注这些。
此刻掌心似着了火,那热意还蹿到了脸上。
楚承稷依然只淡淡看着她满脸通红手忙脚乱的样子,在她狼狈想逃时,捉住她一只手,轻易就把人压在了软榻上,贴近她耳畔说话的呼吸声却并不平稳:“这会儿我不用去议事厅。”
秦筝脸上已经烧起来了。
第二天她梳妆时,给脖子上里三层外三层地铺了好几层粉,却还是掩不下去某人昨晚留的印子。
秦筝无奈之下,只得破天荒地戴了顶帷笠出门。
楚承稷倒也没骑马,和她一起坐的马车。
秦筝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始作俑者这会儿倒是自觉,一面贡献肩膀给她当靠枕,一面帮她揉捏手腕。
秦筝这才受用了那么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