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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墨不打算赔本做生意,老贼临走之前跑的那么快,估计是不想给自己维持经营的金币。
他自己都千疮百孔,一屁股烂债,怎么可能赔钱做生意。
首先呢,环境必须改变。
酒馆本身的建筑风格很不错,上下两层带小院,可惜屋顶和阳台堆满了破破烂烂的东西,不大不小的庭院,长满了树木野草。
“哥几个,来哈金斯,有活干了。”先是呼叫自家兄弟,然后苏墨犹豫了一下,毅然决定叫上十三太保。
而他自己则叫来一个乞丐小孩,给了他几个铜币,让他帮忙传话给木材行、花卉店、还有装修工人,让他们过来一趟。
哈金斯是一个极其懒惰的城市,你走在大街上给一个乞丐丢铜币,不小心丢到碗外面去了,他可能都会抱怨一句,就不能丢准一点吗,然后嘟嘟囔囔的伸手把铜币拿起来塞进口袋。
大家没事都不会对自己的房屋住所动工。
无事可做的装修工人一听说有生意,立刻就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老约翰带着他十多岁的小儿子小约翰,听说他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大约翰,一个叫布鲁诺,估计他原本只想生两个儿子,一个叫大约翰一个叫小约翰,多完美的事情,可惜他老婆实在是争气。
父母起名的图懒省事,也能看出哈金斯慵懒的一面。
“先生,您需要什么要的帮助。”小约翰很殷勤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