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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你吃的是要掉脑袋的官司。”马归途吓唬了一下他:“想要活命,就的按照我说的做,你自己好好的想想吧。”
……
汤元理大律师事务所。
这位汤元理汤大律师,当初可是臭名昭著的“汤臭肉”,只认钱,不认人,打了多少昧心的官司。
在民间的口碑,那是要多差有多差。
不过,他后来还真做了几件好事,打了几场有良心的官司。
当然,不是他忽然良心发现。
这样的人,你甭指望他能有良心。
而是他认识了一个人:
孟绍原!
他不管孟绍原是军统的还是哪里的。
他只认得一样东西:
钱!
只要钱到位了,帮好人打几场官司,为什么不行呢?
那一次,孟绍原化妆打官司,还是汤元理当的他的代理律师!
因此,当孟绍原一走进他的律师事务所,汤元理先是一惊,接着又是一喜:“哎呀,原来是孟老板,稀客,稀客啊。”
他有很长时间没有见到过孟绍原了。
但他充分明白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