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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很多商家,上有堂堂首饰店、金器铺,下至旧货店、纸烟摊等,甚至连普通住家也纷纷挂出代客赎当的招牌,
将物品送往当铺,是当不到多少钱的,名义上“值十当五”,即价值百元的物品可以当五十元,实际上往往只能到手三四十元,甚至还要低些。
而一旦过了期限又无力赎回,原物就归商家所有了。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人自知无力赎回原物,情愿出卖当票以减少损失。
另外一些人则手头不宽,从代客赎当者手中买得当票后,再从当铺赎出物品,虽然旧了些,却比新货便宜得多,何乐而不为?
接受了主编拜托的陈婉若,在完成采访任务之后找到了罗记。
并且在罗记里买了一张他们收下的当票,票面上写的是只“双骑马十五钻长方形手表”,当价12块大洋,当票要售10块大洋。
经过讨价还价,当票降为8块成交。陈婉若心中暗想,以20块钱买一只价值五六十块钱的手表,还是挺合算的,交款后便拿着当票,兴冲冲地去找票面上标明的那家典当行。
费了好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个偏僻的弄堂里找到了那家当铺。
所谓“当铺”也是由住家改成,只在紧闭的门上漆了一个黑色的“當”字。叩开大门,里面出来一个四十来岁的伙计,大概他正在打瞌睡,伸了一个懒腰后,又费力地瞪起那双睁不开的睡眼,冷冷地问:“什么事?”
“赎当啊。”陈婉若坦然回答后,不由暗暗慨叹,从你这副神情,也可以推想到,当初物主于困窘中拿着物件来求当的时候,你的脸色还不知要难看到什么样子呢。
坐在柜台里的账房先生,将陈婉若送上去的当票看了一会儿,然后又将算盘滴滴答答地拨了好一阵,才抬起头来说:“利息3块钱,存寄费1块钱……”
陈婉若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物主拿了对方12块当金,过了5个月,竟然要付3块钱利息加1块钱存寄费。
然而,既已到了这个地步,只得一并捧上16块大洋,交给那个先生。
足足过了一刻钟,伙计才拿着一个小白纸包,出来交给陈婉若。陈婉若打开一看,那的确是只长方形的手表。
只不过,表壳的四周已经生了不少黄锈,表面的玻璃还有条裂纹,表带也旧得几乎快要折断了……
总之,看到这只手表,立刻就会想到弄堂口的破损路面,与想象中的漂亮手表相差太远了!
陈婉若与伙计交涉,说是我花了这么多钱,手表何至于坏到这种地步?
伙计立刻板着脸叱道:“胡说!典当铺里哪有弄错物品的事情?你自己不好好保管,怎能赖别人?”
既然钱与当票已经送过去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