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吾看中文5kzw.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史朝义闻听,登时眼中就是一亮。待几个伙计用铜盘抬着一头半熟的母鹿入内,更是食指大动。当即举起酒盏,大笑着说道,“多谢明允老弟对我这个粗人多加照顾。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劳烦伙计们了吧。咱们兄弟三个围将过去,自己动手,边吃边聊,岂不是更是痛快!”

“理当如此!”王洵点点头,笑着起身。

“焚琴煮鹤!”颜季明白了史朝义一眼,低声抗议。却无法以一人之力与其余二人强拗,只好端了酒盏,磨磨蹭蹭地走了过去。

长安城内,原本就有很多投降过来的突厥贵胄居住。所以厨子们烤鹿烤得极其地道。表面上金灿灿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贴着骨头处却能带出新鲜的血津来。史朝义年龄看上去比其二人长上几岁,便理所当然做了持刀者。先将鹿头前额处的肉切了,摆到盘子里敬给此间主人王洵。然后又将鹿背处最细嫩的肉切下一条,笑着送到颜季明面前。

这是标准的胡人礼节,王洵和颜季明都约略有些不习惯。但同时也都念在史朝义为人豪爽大气的份上,笑着用双手将盘子接了。见新老两位朋友如此照顾自己,史朝义愈发感到高兴。端起酒盏,引吭高歌,“苍狼子孙,雄鹰为伴。四野无际,群山连绵。天高万丈,鹰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巅。白云遮不住雄鹰的眼睛,青山挡不住苍狼的视线.......”

调子是突厥人的长调,歌词却是翻译成了汉家文字,无论韵脚和意境,都无甚可取之处。但听起来却别具一番苍凉滋味,隐隐还透着几分无法折服的骄傲。王洵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觉将杯中的酒喝了个干干净净。见史朝义还没停下来的意思,赶紧又命伙计给自己斟满了一盏,端在手里大口品味。

接连喝光了三盏葡萄酒,史朝义才终于把一首祝酒歌给唱完了。喜欢王洵喝得痛快,自己也举杯陪了两盏。然后用刀子割了一块带着血津的鹿肉,边吃边道:“痛快,今日真是痛快。没想到来了长安,还能遇见明允这般豪爽人物。此番即便半点赏赐都替安伯父讨不到,也不虚此行了!”

“岂止是不虚此行!”听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颜季明笑着调侃,“你坐在李白写诗的地方,高歌一曲。日后凡是到临风楼喝酒的人,提起李白诗,必然也会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辉映,相得益彰!”

历史军事推荐阅读 More+
民国之我不是文豪

民国之我不是文豪

漫渝
生活在大城市的底层小蚂蚁,穿越到动荡的民国,不过他运气非常好,穿越成一个富商的上门女婿,家有余资,吃喝不愁,但小蚂蚁也有梦想,比如跟长得和他前女友一模一样的民国明星阮玲玉,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先。 明明只想当自己的民国闲人,却被人称为诗人,作家,电影大亨······一股惆怅的情绪在他胸腔中蔓延······
历史 连载 84万字
神医狂妃:娘亲你马甲又掉了!

神医狂妃:娘亲你马甲又掉了!

苏小七
大齐国的人都以为瑾王妃只是个寡妇,瑾王府也任人可欺。可有一天,他们发现——神医门的门主喊她老祖宗。天下第一的医馆是她开的。遍布全世界的酒楼也是她的。让各国皇帝都畏惧的势力是她的外祖家。就连传说中身亡的夜瑾居然都回来了,更是将她疼之入骨,宠入心脏。“天下是你的,本王的钱是你的,儿子也是你的,本王同样是你的。”
历史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