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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凶器,在房间里随处可见,但是,令杜瓦特毙命的凶器,在二十多年的警察生涯里,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凶器丑恶得令人发指。
所谓的凶器,实际上是一个人的头骨。它在尸体的旁边摆着,已经碎成几块了,上面还沾染着很多血。依据尸体的严重伤势可以断定,凶手在谋杀的时候,一定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命案发生在一个宽敞的书房。皮封面的旧书籍摆满了书架。墙上的装饰物品看起来也非常古老,是墨西哥和中美洲的一些艺术品和手工艺品。房间里阴森森的,让人禁不住竖起汗毛。
“要不是亲眼所见的话,我很难相信,这是真的。”昆比说。
“是的,实在难以想象。”
进入起居室,我们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克劳德。他的身上沾染了很多血迹,衣服上、手背上全都是血。他大概在四十岁左右,整个人看起来唯唯诺诺的,不像个杀人凶手。可是,半小时以前,他打电话投案自首了,声称自己亲手杀死了杜瓦特。
克劳德和杜瓦特我们都认识。死者杜瓦特是这座大房子的主人,房子坐落在城中的高级住宅区。
杜瓦特是一个很有名气的人类学家,也很富裕。因为他对早期的哥伦比亚人很有研究,所以他在各个高校的人类学系很受欢迎。这些院系都争相聘请他去演讲或者开座谈。
克劳德是杜瓦特的一名助手,命案发生的时候没有目击证人。“我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一气之下,就把他打死了。”克劳德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可他杀人的动机是什么?为什么会使用那样的凶器?这个问题,我们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