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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城市,由于郊区环境的优美舒适,百万以上的人都选择在这里定居。每天清晨,他们开着汽车,前往市区工作。那是一个相当壮观的场景:在同一时间,树木林立的大街上,数以万计的汽车形成一条长龙。这条长龙,通常有二十里路那么长。置身其中的感受,不亲身经历是很难体会到的。也就是那时,我的麻烦来了。
从辛斯街驶向肯翰姆大街德途中,我跟着车队,顺利地前行了一里路。接着,打了个转向。谁知,前面那辆绿颜色的佳比牌汽车,突然停住了,我险些追尾。像往常一样,又堵车了!三条行车道上,挤满了各式各样的汽车,极目望去,没有尽头。
我被困在中间车道,位于这条车道是进退两难的,甚至连转弯也不太现实。于是,我只好静静地坐着,大约五分钟的样子,前面那辆绿色汽车挪动了一段距离。
这时,我留意一下左边的车道,只见一辆栗色的旅行车开了过来。虽然时至暮春,天气还有些凉,我开着车窗,将胳膊伸向窗外。那辆旅行车离我很近,就算我拿衣袖去擦拭它也毫不费力。
两辆车并肩停着,无意识中我的目光总会时不时地停留在那辆旅行车上。开车的是个女人,一顶宽边的帽子把她的脸遮住了大半。也许,她感觉到了这种注视,她偶尔也会轻微地扭动脖子,用眼角瞥我两眼,看得出来她很小心翼翼,很怕被我发现。
突然,左车道上的汽车稍稍前移了一点。她调换车档,快速行进了一两米,猛踩一脚刹车,又停了下来。
经过一番移动,我只能看见旅行车的后窗。透过跟我并排的后窗,我看了一眼车后座。座位上放置了一个用毛毯裹着的东西。因为紧急刹车,毯子散开了一点,那个东西从毯子的一角露出头来。
我迅速地看了一眼,就把视线移开了。由于极度困乏我疑心自己看错了,又忍不住再次打量。我没有看错!
是的,那是一只人手!一点没错!在那只手的食指和中指上,沾染有红颜色,很像血渍。我又仔细观察了一遍,发现毛毯下面的形状……那居然是个人!顿时,我感觉浑身发冷。
我告诉自己:不能这样袖手旁观,得采取些行动才行!可我的汽车被包围了,根本出不去!我只好使劲地招手,试图引起那个女司机的注意,她压根儿没有反应!
后来,我开始不断鸣笛,于此同时,满脸惊恐地用手指向那个放着人体的后座。我前面那辆绿色汽车的司机,不堪聒噪,向我投来不屑的一瞥。我真希望他跑过来和我理论一番,可四面八方都停满了车,看样子车门也没法打开。
旅行车所处的左车道开始移动了。那辆车行驶到我前面以后,速度慢慢加快。我急忙看了看牌照,随即掏出笔将上面的车号记在衬衫袖口。接着,我坐在车里浑身止不住地打战,直到身后传来提醒我的鸣笛声才缓过神来。
汽车排成的长龙缓缓行进着。我一边开车,一边寻找那辆旅行车的踪影。约莫行驶有两里路时,我看见了警察局的灰色砖楼。警局前面的停车场很小,前去停车时,委实费了我不少力气。停好车,我快步走进楼里。
办公桌前一位警察问道:“你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是这样的,我——我想报案。”我吞吞吐吐地回答,有些木讷。
“嗯?发生了交通事故?”说着,他站起身,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份表格。
“没有。是别人,是我旁边的那辆旅行车,一只手,太可怕了,那辆车里有一只手……”
“别紧张,你慢慢说,你没喝酒吧?”警察说。
“没有。”我摇摇头。
“那么,是有人受伤了?”
“不是的,是一只带血的手……”
我的语无伦次让他失去了耐心,他打断我,说道:“好吧,我们先从你的名字说起,怎么样?”
“詹姆斯。”
“很好,詹姆斯先生,请坐下,现在我们从头说起。”他指指桌边的一把椅子,示意我坐下。
于是,我把自己所看见的一五一十地跟他说了。
“詹姆斯先生,大致情况我已经知道了。不过,有一点我得说明一下,因为你没有确切的证据,我们很难立案。你确定那真的是一只手吗?也许,那车的后窗沾满了灰尘……”警察摸摸下巴,缓缓地说。
“怎么可能?离那么近,我看得清清楚楚!手上还沾着血!”我大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