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土地公公邹青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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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事顺利,遇难成祥,便是天眷。
连受大秦敕封的土地神,都在关键时刻顿悟“天机”,以中华学士的高贵身份暗中投了蛮夷,弃文服换蛮装,这不是天眷是什么?
若非他手持人皇令,相当于人皇亲自压制,几乎让沙蛮羽和沙丘国躲过这一劫。
可再大的天眷,还能比人皇的天眷更大、更浓?
中华人皇就是半个天,人皇意志强于天意!
“大人明鉴,小神自从来到西沙土地,已有三百载,过去三百年无一日吃过饱饭。沙蛮压根不供奉土地神,更无土地庙。
小神饥无食,渴无浆,且无片瓦遮身,风吹日晒,酷暑寒冬,只能硬熬。
有时遇到妄为的妖精,还被强行唤去,被驱使着做奴仆的工作,打柴生火、推磨拉车,比小神做凡人时的佃农都苦。
沙蛮羽建立神祠,并非只祭祀道祖、天帝和佛祖。
她不会写字,口述了祭文,明说礼敬天地、供奉正神。
也就是说,她向所有天地正神开放了牺牲。
小神也没偷窃上道祖、天帝的供奉。
小神本就在享受香火的正神之列,只是胃口稍大些而已。”
饥饿太久,胃口稍大,把香火全吞了,这很合理。
可解释胃口大只是开始,关键是“背叛大秦,包庇沙蛮羽”。
老土地纠结片刻,还是老实承认,道:“大人不愧是正阳宫得道高人,一眼看出小神的问题。
小神活着时,也听过‘香火有毒’的说法。
可直到亲自尝试,才明白香火的好和毒。
小神曾在东蜀国位极人臣,在大秦文慧馆法家学院履职三年,见识过人间繁华,享受过香车美人、稀世佳肴。
可与香火比,美人如枯骨,香车似刑具,佳肴成粪土。
而香火有多美味,就有多歹毒。
小神奉敕成神,足有三百载,享受沙蛮香火也不过区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