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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小商品可都是这个时代的有钱人抗拒不了的玩意儿。
而沈菁在收到信之后,可谓是激动地一夜没睡,只用了几天就写成了一套商业计划书,连夜让暗卫传给了季睿。
季睿:“......”
他,好像,不小心做了一件错事。
好像一个没注意,彻底激燃了某个沈姓女子的鸡血。
季睿连忙写信回去,让她自己看着办就好,不用什么都问他。
后面沈菁确实大多都自己看着办了。
不过...
每隔一段时间,和越涨越厉害的收益账本一同寄过来的,还有沈菁寻求新品建议的信。
这些年沈菁是看出来了,自己这个小主人脑子里有着千奇百怪的想法,还有常人难以企及的智慧,但是,也有一个非常大的毛病。
懒!
超出想象的懒。
光是他随口提出的新商品,沈菁一眼就看出了里面潜藏的巨大利益,后来等她找人制造出来,再由她营销一番,果然迅速在权贵豪商之间迅速火爆起来。
而她不准备把这些东西扩大生产,她的小主人跟她的想法是一样的。
一是物以稀为贵,尤其有权有钱之人更喜欢稀少珍贵的东西。二是扩大生产,成本也会随之扩大。
就光是那个清亮如白水的烈酒,虽然用季睿的法子能节约粮食,但如果生产多了,不可避免的就需要更多的粮食。
粮食可是这个时代的重中之重,就算沈菁不提,季睿都知道,大盛朝还有一些地方的百姓吃个饱饭都艰难。
要不是粮食问题,以他舅舅的能力和野心,会放着草原内斗这么大的一个机会而不敢大动干戈吗?
无非是缺钱缺粮,真动了军队,对大盛来说负担过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