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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遇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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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目光落在乘风身上,就再也挪不开,这是一个骑将天生对宝驹的热爱。

“原来府君与突骑还有这样的渊….”成廉话还未说完,兵骑尾巴那个方向,突然传来轰隆隆的马蹄声。

“将军,有大队骑兵来了!”正在休息的一众突骑军士纷纷起身,跃上马背,自发快速整队。

赵云提着龙胆枪跃上乘风,成廉也快速翻上黄骠马。

少时,一支三千人左右的骑兵出现在前方,他们在一里左右的位置,缓缓驻足……

飘扬的吕字大旗下,一名威风凛凛,身量高大的将领,倒提着一把寒光闪闪的武器,慢悠悠地踏出骑兵大队;他昂扬着俊朗的面庞,给人一种睥睨天下的气势。

时至今日,霍去病虽已作古近三百年,但依旧是大汉热血男儿的偶像!不像后世,年轻人都把戏子当偶像。

而在这个时代,封狼居胥,是每一个热血男儿的英雄梦。

成廉也不例外,他的偶像就是霍去病。

赵云却接话道:“并州兵骑也是帮助光武帝,夺得天下的三大精锐部队之一!”

光武帝刘秀夺得天下的三大精锐部队:分别是幽州突骑、冀州强弩、并州兵骑。

“是奉先兄!”

虽然隔了数百步,成廉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因为在并北没有比吕布更狂的人了,仰着头骑马!

他就是吕布?

映入眼帘的骑将越来越清晰,只见此人,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棉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勒玲珑狮蛮带;细长的剑眉,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气息。

赵云在打量吕布,吕布也在打量赵云:白袍银甲,器宇轩昂,一双狼目射星芒,两道剑眉如画墨,一杆银枪似惊龙,坐下神驹若麒麟。

成廉脱口而出,道:“府君你也知道啊?”

赵云回首望着成廉,听你这话的意思,我赵云见识还不如你?什么府君你也知道?

“额!”

成廉也感觉自己说错了话,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府君,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这不以为府君是内地人嘛!”

“我父亲,就曾是突骑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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