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契约,成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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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目前来说,一边剿匪,一边用剿匪得来的经验,已经是足够升级所用了。
而到了需要五千两的时候,那说明部队至少全员都是中级兵了,邓儒有自信自己就能够随随便便搞五千两。
五千两这个数字,对于邓儒来说,属于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数字。
不如每个月一百两,这样哪怕他邓儒日后指挥出现失误,把自己的手下全部葬送了,只要雁归城和他的兵契还在,他邓儒的还活着,他就能够借着雁归城的一百两银子迅速东山再起。
未虑胜,先虑败,这是一个想要做大事的人,最基本的能力。
不能想当然的觉得,啊,我有了虎符,我就肯定能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拿着五千两立刻开始滚雪球,利滚利的。
那样一不小心跌倒了,连东山再起的资本都没有,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爬起来。
更何况。
最重要的一点。
不会真有人觉得,一次性拿五千两这么多的钱,明晃晃的告诉对方我不愿意长期干下去,对方还能让你活着吧?
五千两,这他妈可是五千两,不是五千块钱,更不是五千块石头。
这对于一个城池来说是整整一年一大半的税收。
这种情况下,选五千两,能有活路?
“条件不错,每个月给我们一百两银子就行。”
邓儒说道。
听到邓儒的选择,对面小姐满意的笑了下。
其实五千两银子和每个月一百两,就是个试探。
看这支义军愿不愿意长期干下去。
拿五千两的肯定是不准备长期干下去的,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在这支义军叛变之后将其剿灭。
而拿每个月一百两的,少说至少是要干个五六年的,这样的义军是值得信任的。
说起来也巧,她手上就有两支义军。
正好收了邓儒这支义军,她所能收的义军便满了。
这是国君为了防止贵族做大做的限制。
男爵以下的没有爵位的贵族,只能收编三支义军。
再收编的话,那么就要考虑自己收编的第四支义军能否挡住国君和其他城主们的铁骑了。
“既然同意了,那就签字吧,给你的义军取个名,然后在这里签上你的名字,摁个手印。”
那小姐指着兵契说道。
义军得有个名字。
就跟西方某某什么黄金佣兵团,野猪佣兵团一样,得有个好听的,让人一下就能记得住的名字。
“名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