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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贞景的规矩来,该充入军营为妓,原本也不配跟在跟前伺候。
就挨着她是一味药材,才有今天的殊荣。
重要的是,她识抬举。
芙潼病好了五六分,身上的伤疤也大致愈合了,司沂让林简给她换了一身稍微好点的行头换上。
说是好点的行头,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区别,是为了标记她,能一眼看到。
样式跟她原先穿的奴婢衣裳没有多大差。
依旧还是妍粉色,只是颜色要更深一些,以足于司沂能够在一干的婢女当中辨别她的存在。
还有的,无非是料子更绵软了。
芙潼从小泡在牛乳罐子里养的肌肤,奶白奶白,又软和芬香。
婢女们的衣衫料子对她而言,太过于粗糙。
太医那日说。
她身上多半的伤口的都是被磨出来的,尤其是后颈那一块,竟然破了皮。
养药奴还真是麻烦。
司沂的敷衍,只有芙潼看不出来。
她看得出来的,也只是好,觉得好太多了,司沂施舍的一点小恩小惠,在无形中慢慢收买了她。
比如说司沂亲手给她挽发,司沂亲手给她熬的粥。
对了。
司沂还答应,等她身子好了就带她去打马。
为了能跟司沂出去打马,药很苦,芙潼也喝得很勤快。
林简送衣衫过去,司沂在二层的水榭往那地方看她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