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臭名的用处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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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心动吗?多少有点。
有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争名逐利本就是刻在每一个人骨子里的本能。
但,有些教训过于深刻,经历过一次便足以铭记一生。
年少轻狂时不知名与义何物。
只当凭他盖世武艺便该良禽择木,换取高官厚禄、荣华富贵。
可他杀了丁原而投董卓,又得到了什么?
身为都亭侯而常年充任董卓身边护卫,空有勋爵而不得兵权,并州老营在各方刻意打压之下,过得还不如乞丐。
共事者惧他武艺,虽不当面议论,但每每撞见,对方眼神中不经意间流出的不齿之色,无时无刻不在深深刺痛着吕布。
董卓与他名为父子,实则防备之甚,说是仇寇亦不为过。
天下视他为卑鄙小人,便是武艺无双,虎牢关下还不是被那黑厮张飞骂作‘三姓家奴’?
然而那陈贼呢?
卑鄙无耻、手段下作、脸皮厚过城墙,但见人鄙视过他的人品,却从未见人鄙视过他的为人。
为何?
以前吕布不懂,经历得多了后,慢慢也懂了一些。
‘忠义为本’是因为试错代价太高,身为人主没人会信任一个背主贰臣,即便强如董卓,亦怕自己成为下一个丁原,何况旁人乎?
以前吕布没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