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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被火烧的不清,手臂被炸开的陶片划伤了一道口子。流血,加上炸伤时估摸着是轻微脑震荡什么的伤,让兀术有些头疼,见不得强光,看到东西闪就头疼。
但是兀术就是兀术,强行下山,统领骑兵到了朔州城门之外。看着那些晃啊晃的刀兵,那些闪着金光的护心镜,看着那些闪着光的箭头,实在是烦躁。
兀术忍着头疼,开始下令,一万七千人马,猛攻朔州东门。
由于损失了七千人,加之剩下六千人需要整修,所以兀术能用的兵力一共一万七千人马。
兀术十分不讲究,从决定开始动手,到拔出朔州外围哨点,只是顷刻之间的事情,步兵,遇上重骑兵,就是裸的悲剧。
刘光世虽然不是什么天才,但是却是生在将门的虎子,哪怕再不济,也看过十七八二十本兵书,即刻下令开始布防。
虽然朔州自从到了宋国手中,就一直布防着,这一段时间警戒再一次加强。但是却还不够。
朔州军械不多,大型器械更少,但是刘光世却接受了吕姬皓曾经的建议备着床弩。
若是重骑兵穿着铁片甲当做步兵攻城,就算火器倾泻,作用也达不到对于普通步兵的那种威力。
但是床弩就不同了,哪怕重骑兵穿着铁盔甲站在那儿,也只不过是活靶子而已。
刘光世看了看那些器械,让人放好之后,便到了城头,架起了锅子开始煮肉。
看着肉汤,刘光世才笑道:“兄弟们,别人当手下兵是儿郎,我却当你们是兄弟。今日可能是你们最后一次战斗,最后一天做人了。从此以后说不定会成为战功册子上的一个字,成为几十几百两银子发到你们家人手中,你们怕吗?”
一个兵卒将长枪拽的紧紧的,大声回道:“我是宋国人,我生下来就是宋国人,哪怕是我的家人,我的家如今已近成为了魏国的,我也没有离开军队,将军,你说我怕不怕!”
刘光世哈哈大笑:“好!豪气!若不是今日要战,我真想与你喝上三杯!”
那兵卒与身边的人相视一笑:“将军,三杯怎么够,等我们活下来了,就喝朔州黄酒,要喝就喝三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