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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星的话刚说了一半,却没想到沈漪的反应如此强烈。
“别想从前了!别想从前了!”
“别再想从前了……”沈漪又嘟哝道。
李之星一句话也没再说,像是个认错的孩子。
“真的,别想从前了。”她又叮咛道。
李之星嘴上没说,思绪却流连在旧北京城的光华和灰土上,若是没有新城区和二环内旧城的应和,北京城永远不会那么动人;要是没有日后的南北奔波居无定所,他也从不会知道自己对于那段逝去感情的怀恋是如此强烈。
“有点儿想念在北京,你工作我读书的那段时光。”
李之星微愣,对方却又很快摆出大公无私的表情。
李之星习惯了这种翻书似的变脸,他在对待私人情绪和公事上、或者想要利剑斩断藕丝时,又何尝不是这副表情。
起初是痛苦的,一次又一次后,居然也习惯了,仿佛不是内心控制外表,而是外表反过来控制内心了。
只要脸上的表情一变得公事化,就有一个强大的不可抗拒的声音告诉内心,就应该这样,这样是正确的,只有这样你才能生存。
沈漪默契地微笑,告辞道:“我想我该走了。”
李之星叫住转身欲走的沈漪:“我想结婚了。”
“我小你两岁,我想结婚了。”沈漪先是表情严肃,后又噗嗤一笑,“我要找个合适结婚的人结婚了。”
回到住处后,李之星瞬间变得颓然无力,他不得不给自己倒了杯酒,半躺在折椅上,折椅被放在所谓“穷人的别墅”的二层露台上,在这儿他的视线可以越过对面两栋别墅,看见月及遥远的北极星。
当初他的奋斗都是为了沈漪,他可以为了她而扮演二手中介倒卖油墨,也能为了赚外快连着个月月熬夜每天只睡五个小时,甚至当他还是一名普通销售时,会为了能陪她过圣诞夜而不惜跟老板拍桌翻脸,自从她离开后,他好像行尸走肉,一切都好像只是为了奋斗而奋斗。于是,除了银行存折上的数字增长,没有任何其它改变。
杯捏在手中,酒温逐渐升高,早已过了饮用的最佳温度,本来晶莹剔透的琼浆玉液,不再是皎洁月下的宠物,连夜和月都变了,冷漠的夜无情的月,加上俨然辛辣的“血腥玛丽”。
只有他的血是冷的。
他无法忘记那个夜晚,两人在后海五号狂欢后,又在早已不记得名字的静吧小坐,最后到了李之星的住所,肆无忌惮地喝酒,热烈疯狂地接吻,最后他将她放在那张紫红色天鹅绒的大床上。
但曾经像噩梦样挥之不去的却是这个场景:沈漪赴美国的前夜,他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写的是:“我一直很爱你,但你却没表示……”
这之后便是长达数年的杳无音讯。
红色液体流过嘴唇,却未流经喉舌,而是顺着嘴角向下滴淌。
始终萦绕在他心里的是一个问题:为什么她会觉得他没有表示,他究竟做错了什么,以至于在两人发生了关系后,她依旧认为他没有表示。
事实上,他是单纯的。周围的女人很多,各怀心思,却没增加他的感情阅历,因为他从来没在乎那些女人,他不需要猜度她们的想法,揣测她们的目的。只有在乎的女人,李之星才会生出一种使命的感觉。
因此,他在感情上其实并没有很多经历。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他内心,和不同的女人在一起,只是花钱找快乐,他只是需要人陪而已,这种状态,多年来都没变过。
寒露向身上扑来,李之星动都没动,直到入体的寒气令他打个冷战,他突然傻傻笑了起来:“兴许,时间能够改变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