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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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还得在这呆一周,参加燕子的婚礼。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块钱还给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块钱,你怎么不去抢?”王秀君声音尖锐地问。
这个年代的工资三四十块一个月,林云初张口就要,不是六十块,不是三百块,是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脸色沉黑沉黑,开始声音尖锐地数落林云初,“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着原本我女儿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仅想害死可可,还想讹我的钱!一千三百六十块,你开得了口!”
林云初自然知道这个金额在这个年代,属于巨额性款项。
但这本来就是原主的钱。
“我把你养这么大,这些年让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后还变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养条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气。
林云初翻了一个白眼给她。
她是真想养她吗?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觉得根本养不大,偏偏自己生产伤了身体,生不了二胎,便趁着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换掉,后来看到林可可被她亲生父母养得很好、又不要脸地把林可可要回来。
林可可回来后,她一直担心司家只要她做儿媳妇,不要林可可,开始对她态度冷漠,千方百计地想赶她走。
“当初,我参加工作的钱,一早就说好,不是你的,是你给我存着的。还有我救人的钱,你也说,给我存着的。”林云初不急着和她争辩,不紧不慢地道。
原主刚参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三十块,一年三百六十块。
司家给了她一千块,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