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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风后面,正是徐茗儿,徐家的小小
姐。她刚从北平回来,在徐家,她的兄弟姐妹行里,三个姐姐早就出嫁了,大哥是国公,又是徐家长子,自幼性情严肃庄重,不易亲近,二哥幼年早夭,她只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二哥,根本不曾见过的,四哥也承父荫做了官,现在放着外任,不常在京,所以她和三哥徐增寿最亲。出去跑了一趟,把小姑娘的野性儿跑出来了,在家待着无聊,就跑到三哥衙门里玩,结果正好撞见这桩官司。
一听说是杨旭的案子,茗儿的兴趣来了,非要缠着她三哥来听审,徐增寿最宠这个小妹子,受不得她的央求,只得把她安排在屏风后面,徐茗儿蹲在后边,听见老杨家这么欺负人,气得鼓鼓的,最后又见这杨充指她最亲近的三哥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就更加不悦了。
“三哥啊,咱大明律法规定,严禁告赦前罪,禁止以赦前事相告言。这个杨充犯了法呢,打他板子,叫他胡说八道。”
“唔?”徐增寿两只眼睛咕噜噜乱转,以手掩口,小声道:“真的假的?有此一说?”
“当然啦,”徐茗儿在屏风后面飞快地讲了几句,然后又道:“皇大爷明令天下:除不可赦的‘十恶’大罪以外,一经判决,不论轻重,以后不得以前事相告言,否则治罪。尤其是这桩案子,可是皇大爷亲自审阅修订载入大明律的喔,他犯了法了,而且是冒犯天子,打他屁股!打他屁股!”
茗儿说的皇大爷就是朱元璋,朱元璋和徐达是儿女亲家,徐达的三个女儿嫁了朱元璋的三个儿子,论辈份,茗儿得叫朱元璋大爷。徐家与皇室关系密切,茗儿也常去宫中走动,她从小生得粉妆玉琢的惹人喜爱,朱元璋也常把她抱在膝上,逗她开心的,从小她就叫朱元璋为皇大爷,并不称皇上。
而大明律中,也确实有这么一条,就是已经判决了的案子,你若不服可以再告,但是严禁你告别的案子,却把以前已经做出判决的案子搬出来纠缠不清。如果是朝廷大赦的案子,也是依此办理,判决了就是判决了,绝不允许你告其他案子的时候再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都搬出来,夹缠不清地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