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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程向恒还只是丹江丽思酒店的部门经理,如今已是酒店行业的大佬。
他们相识的早,那时候程向恒还在创业初期,丁媛则是王牌旅游公司的经理,因其年轻漂亮又善于交际,与众多酒店有合作,拿到的自然也都是最低折扣,程向恒的酒店也位列其中。
在第一次见到丁媛时,程向恒就被她绝世美貌深深的吸引了,留下她的联系方式后,程向恒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不是送花就是接她下班请她吃饭送她贵重礼物,这些都被高傲的丁媛婉拒了。
在她看来,程向恒与那些追求她的富二代公子哥没区别,无非就是想图个新鲜玩一玩,所以丁媛刚开始并没有理他,被忽视的程向恒非但没泄气,反而勾起他的征服欲。
丁媛的美如高岭之花,如果能把她摘下,程向恒觉得他在感情上的路就没什么遗憾了。
直到某天丁媛应酬,去卫生间回来的途中,在走廊里差点被一个老色坯借着酒劲占便宜,撕扯中脸上身上被他抄起的垃圾桶砸伤,幸亏程向恒及时出现,将老色坯暴揍一顿又将丁媛送到医院。
他看着医生给丁媛处理伤口,担忧的眼神中满是心疼,去药局取了药,怕她记不住服用的药量,借了笔在药盒上标注好,才将丁媛送回家。
程向恒没借机留下,而是把人送到家后就走了。
看着药盒上飘逸的字,丁媛想起程向恒那张帅气的脸。
人在脆弱的时候,攻心是最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