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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他不由的在心里苦笑了一下。
一次同六个女人结婚,看起来的确是风光,但却也是有不少麻烦的。
主婚人这一点,便是如此。
男、女结婚嫁娶,必有主张其事者,谓之主婚。即:祖父为孙,父母为子,伯叔为侄,兄姐为弟妹,外祖父为外甥主张其事,为其主婚。
也就是说,主婚人,应该要是双方的一个长辈才好。
但关键是,姜元的父母已经双亡,他又没有兄弟姐妹,他这边根本就拿不出来长辈来做主婚人。
女方那边倒是有长辈,可关键是,这次的新娘可是有六个啊,就算是女方能出长辈,那也只是其中一个的长辈而已。
要是女方出长辈的话,不论是哪一个出,另外几个不会有意见?
所以,选来选去,最终也就只好让乐乐来担任主婚人了。
虽说让乐乐这个小辈来担当主婚人,有点不合礼仪,但最起码,众女都不会有多大的抗拒。
因此,也就出现了女儿为父母做主婚人这奇怪的一幕。
乐乐可不管众人的心中是怎么想的,能做爸爸的主婚人,她显然是非常兴奋的,尽力尽力的履行着自己做主婚人的职责。
“新婚,是人生的一个新里程牌,标志着新生活的开始,也意味着从此将肩负起更多的家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