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其实有点怕于强这样的人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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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厂里的保卫科是一样有权力办案的,如果想举报一个人,其实可以直接去人家厂里举报就可以,查实了可以内部处理。另外一个举报地方就是街道办,最后才是派出所。而前两者对于被举报人,查实了也有缓和的余地。唯独派出所那边,查实了,可能就会让人断送前途。
罗成现在是没事,但他这反问的话,让李科长明白这不是他有没有受到损害的问题。而是对方就没留余地,而且明显是报复性的举报。
要是跟罗成没有矛盾的人举报,就比如一些大妈,看谁家里日子过的跟收入不正常。还真有好心的大妈去举报一下,甚至是形迹可疑的人,也是直接去举报的。这年头举报人是很正常的事情,还是被鼓励的事情。
但住一个院子的,之前就有矛盾,加上还有人无意听到于强自己都说罗成被举报了竟然还一点事都没。这要是说他就是一个热心市民,糊弄鬼都不相信。
可就算是这样,李科长也觉得的罗成报复的手段过了,按照罗成的说法,直接整对方进去,也不是说把对方搞出什么大罪,但丢工作是很有可能的。
人事科的人是最清楚要一个人丢工作,大致什么罪行就够了。很多事情都是模拟两可的,比如罗成说对方要是喜欢喝酒,把他灌醉,然后找个寡妇啥的,最少来个作风问题。罗成倒不会给对方来个强*的罪名,那样的话,就严重了。
所以这事情在李科长眼里,报复的还是过了。但听到罗成说对方举报自己的起因后,是有家暴打媳妇和孩子,他也看不起这样的人。而罗成来跟他说这事,其实还是考虑他家里的情况,罗成知道如果工作受伤残疾之类的,是可以家属顶替工作的。
但不知道其他情况能不能也可以家属顶替工作,这样的话,既整治了对方,也没让他家里人没了生计。
李科长也认识纺织厂那边人事部的人,罗成只要把对方整的不上不下的时候。就是必须严重惩罚,但又在可丢工作和不可丢之间。然后李科长出于‘帮忙’的形式,让于强她媳妇顶岗,这样换一个没问题的人来上班,人家厂里也不会因为职工问题丢脸。
和李科长商量好后,罗成也回自己采购科安排工作了。这让于强没有工作只是第一步,如果不是考虑他家人和小孩生计问题,直接让他丢了工作也就结束了。罗成是想让他媳妇接替工作,这样他媳妇在家的地位起码高了起来,他以后再想家暴就得考虑考虑了。
但这样一来,他家里经济条件没变,好像养家的负担还转移到他媳妇上了。要是碰到一个本身就没责任感的男人,这不用上班了还有媳妇养,说不定不算整治他,可能还让他享福了。所以把他工作弄没了后,还得教训他一顿。
不是罗成的戾气重,有些人是会有一就有二。其实罗成是有些怕这样的人的,如果是以前,他单身一个人,教训完人,都会让对方知道谁教训你的。这样对方才会怕他,但面对于强这样的,能偷偷去派出所举报的人,罗成就算不怕他对付自己,可要是对付自己媳妇呢,以后有小孩了怎么办。
所以罗成做这一切,并不会让于强知道,让他知道可能会怕,但也可能出现变态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