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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阿里克商议一番达成共识,其他人非常原因跟着自己的“战争首领”,深入内地找寻未知人群的据点,挥动战斧抢掠所有能有的东西,比如说毛皮和麻布。
结果,接近一个白天的探索,他们并没有找到什么有趣的东西。
如果说有什么收获,那就是弓箭手们的收获。
此地有大片的松树林、橡树林,还有一些小型的沼泽,与林间的小平原。
此地似乎从未被人涉足过,野兔乱窜、斑鸠乱飞,难道不是一个打猎的圣地吗?
倘若在平常的狩猎时间,猎人会布置一些陷阱来提高捕猎效率。时间紧急,整个大军里,也只有那区区二十名带着弓箭的职业猎手,有捕捉大量野兔的能力。
虽是时间仓促,猎手们还是抓到了五十只野兔。
罗斯人砍来一些树枝,用随身的麻绳,或是临时找的藤蔓,将兔子挨个挂在树枝。他们排成长长的队伍,在夕阳中唱着古老的歌谣,回到海滩过上左手麦饼右手考兔肉的美好生活。
“这个地方真是美妙。”靠着篝火的哈罗佐夫赞叹道:“那些哥特兰人怎么不到这里建设一个城镇,我还想继续抢一次呢。”
“既然他们不要,我们何不在此建个定居点?”阿里克问。
“这件事我们应该对大首领说说,不过看看现在的状况,大首领仍然要在那个拉多加湖的入海口建立城镇。”
“唉……”阿里克稍稍叹气,又豪爽地啃下半个兔子腿,粗暴的咀嚼就咽下肚子,“这里的兔子很多,我们真该在这里建个据点。我们把这里的兔子全部抓获,所有罗斯的男人都能得到舒服的兔皮帽子和手套。还有可口的烤肉!”
哈罗佐夫非常清楚库尔兰是个继续发展的风水宝地,碍于现实因素,发展?很不现实。
“算了吧。此地虽好,距离哥特兰人太近,距离我们的联盟太远,距离我们的罗斯堡更远。”
“所以就不来发展了?”阿里克反问:“难道,我们在拉多加兴建新罗斯堡,距离我们的老家不是更远。”
“但是,那里距离我们的仆从诺夫哥罗德更近。唉……终归我们还不够强大。倘若我们有更多的战士,船队所停靠的海滩我们都该宣誓权力,命令当地人作为仆人。所以……”话赶到这儿,哈罗佐夫的老脸又瞅着阿里克:“男孩!更多的男孩!阿里克,你是部族的英雄,部族也需要更多的英雄。你只有一个妻子根本不够,你还是好好想想吧,哈哈!就像我这样……”
哈罗佐夫随手把啃到一半的兔子递给他新得到的两个女人。
阿里克瞪大眼睛,瞧着女人拉着她们的女人一起啃肉,恨不得把兔骨髓也吸出来的劲头。他知道,哈罗佐夫已经成功。
“所以,我们该把这里叫做什么地方?”阿里克突然问。
哈罗佐夫望着即将沉入海里的太阳,随口道:“就叫兔子海滩吧,毕竟我们在这里很短的时间就抓到五十只兔子。”
“好吧。如果未来我们在这里建立一个城镇呢?就叫做雷比堡。”
哈罗佐夫耸耸肩:“一个奇怪的名字,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