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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光头的奥肯斯坦年轻时没少砍过人,而今年纪大了,继续做海盗风险太大。为了利益最大化,以“丰富的砍杀经验”做个人的最大卖点,充当富商的佣兵队长,拿着稳定的财富和一大群女人厮混,人生何其快哉。
就是但凡这一行,往往会有一个战死的结局。
奥肯斯坦不求终老,过一天舒坦一天,最后带着一大笔财富在轰轰烈烈中战死,就是一个美好的归宿。
奥肯斯坦勒令四个武士:“你们几个把大人护送会石室好生保护。其他的兄弟们,让我们把这群海盗杀退!千万不能让他们上城墙!”
倘若换了一个阵营,奥肯斯坦完全是一名不错的军事将领。
可能这就是人各有志吧。
假如又一种可能,他划着一叶扁舟一路北上,隐藏自己的身份去做一个罗斯人。凭借其优秀的砍杀经验,于罗斯部族仍有一个不错的立足之地。因为各个维京系部族都崇拜战士!
奥肯斯坦从没有这个念想,他年轻人砍得最多的就是斯韦阿兰的那群部族联盟,这群杀来的海岛就是海对岸联盟的疯狗。
五十多名卫兵带着各自的武器冲向罗斯人攻击的城墙。他们装备最多的也是木盾、斧头和铁剑,一部分也带着短矛。
卫兵中也有五名弓箭手,手持橡木做的单体弓,性能嘛非常一般。
罗斯人稍稍有所不同,他们带着一些钢剑,弓手的数量多达二十名。
相比于开始尝试爬墙的人们,罗斯人的工兵率先发难!
“兄弟们!搭箭!记住我们的计划,不要伤到爬墙兄弟!”一名猎人把他的十九名同行组织起来,现在他们自发的在人群后方组织起支援力量。
指望弓兵给予敌人沉痛打击?实在不要奢望。
罗斯人乃至南方的盟友们,大家的观念没有随着时代的演化而立刻转变。大家不是天然的鄙视弓箭手的作用,实在是因为现在的弓与箭,用于战场杀敌的效率,实在太糟糕了。
弓普遍是橡木削成,弓弦就是麻线,这就再无别的材料增强弓的性能。猎人用它射杀兔子、鹿没问题。面对凶猛的皮糙肉厚的黑熊,还是组织人手用长矛与之搏斗,要么就是远远看到就逃命。
永远不要奢望用箭射杀黑熊,永远不要相信某个猎人的吹牛!
弓箭就是这样一个现状。
距离远一点,箭头了不好穿破敌人的皮甲,甚至几层麻布衣套起来,也能阻挡箭头。何况最勇猛的那些人都是披着锁子甲,近距离射箭都能很大程度的抵抗。
无论是青铜和铁,但凡金属都是珍贵的。猎人们根本不求在这天快亮的破晓前,用箭矢射杀那些城头暴露脑袋的敌人。因为那些人明确都是带着头盔的家伙,头盔在冲天大火中反射着光。这样的人恐怕是城堡里的武士,说不定很多人都穿着锁子甲呢。
猎人们的支援目的就是纵火。
他们使用廉价的骨质箭头的箭矢,捆绑上一点麻布,在粘上一团黏糊糊的松脂。箭矢变得极易燃烧,它们被悉数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