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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自然是被眼前这个千娇百媚的明月姑娘夺得,也算实至名归。
房俊不太愿意继续这个话题,打岔道:“明月姑娘今日也是应吴王殿下之邀?”
这姑娘也不知是心大亦或是城府太深,当日自己可是将其好一顿招惹,怎么今天却跟没事儿一样,对自己有说有笑,不要钱的菠菜一个劲儿的丢过来?
明月姑娘尚未说话,身边的小丫鬟已经扬起尖俏的下颌,傲然说道:“我家姑娘新近排练了一段舞蹈,是吴王殿下邀请来献技的”
那傲娇的小模样,倒是不讨人嫌。
吴王李恪向来以文采风|流、潇洒倜傥名动京华,兼之出身高贵、品位出众,是以最是受那些名|妓、清倌人追捧,更将能被吴王李恪看中视为极高的荣誉。
房俊有些郁闷了,人与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要说比出身,比不过李恪他也就认了,事实上不认也不行,天壤之别啊……
比帅也比不过,那家伙非但继承了其父李二陛下的英气体魄,更遗传了其母杨妃的精致秀美,帅的惊动大唐三省六部左右仆射……
名气更是云泥之别。
人家李恪被长安百姓称之为“贤王”,风评甚佳;被士子文人追捧,奉为偶像;被名妓清倌人爱慕,视为知己,若能与之春风一度,简直美死……
而自己呢?
呃……自己有名声吗?
嗯,也是有的棒槌、楞怂、二傻子……
房俊郁闷又自卑,或许今儿就不该来。
话说,李恪那个闷骚该不会就是打着用哥们这块土坷垃,来衬托他自己是颗珍珠这种龌蹉的念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