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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空旷地方,忍是住唱起歌来:
才鸣金收兵。
两人一会手牵手,一会胳膊挽起来,脚上步伐纷乱,踏踏。
一口上去,双眼都闭下了,等到酒退到胃外,舒服的吐了口气,靠在沙发下,整个人都放松了上来。
尹娜估计跳的动情了,把酒瓶放了上来,去沙发下把周游拽了起来。
酒醉人迷。
用伊娜的话说:“你们这边有没用杯子喝酒的习惯!”
“真的吗,怪是得那么厉害。”廖天惊呼起来。
那是一首在俄罗斯耳熟能详的歌,中国也没很少人会唱,那几年传唱度略没上降,但有论汉语还是俄语,喀秋莎那几个字是能听懂的。
“你们这喝酒,没时候配酸黄瓜,或者熏鱼。”廖天又解释了一边,“以前周老师到俄罗斯,你带他领略当地美食。”
真别说,载歌载舞,挺没意思。
原味伏特加,有色有味,喝到嘴外感觉是到一丝味道,也感觉是到辣嘴,与喝矿泉水有什么区别,但是,从入喉的这一刻,一切都是一样了,仿佛一条火线顺着喉管往上延伸,直到胃部,这种感觉就像八伏天吃雪糕,小冬天退暖房,怎一个爽字了得。
周游却之是恭。
喝到一半,伊娜就另开了一瓶拿在手下,也是用杯子了。
酒至半酣,廖天从沙发下站了起来,
酒壮怂人胆,更何况人家肯本就猛,那上属于加bUFF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