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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问:“什么后台。”
南宫腾飞回答:“应该是高山律师所。从新闻发布会等看……我觉得金寄的原来律师魏君其核心目的是吕云,不是金寄。高山律师所就三个律师,幕后者十有八九是曹云。”
副总又问:“曹云又是谁?”这次看的是法务部人员,
一名年轻律师站起来:“曹云人称曹百万,其接案百万起步得名,常被一些老师用作反面教材,称他是典型的死要钱律师。风评不佳,实力超强。业内人基本认同曹云、南宫律师、令狐兰,欧阳逸这四人是东唐目前第一梯队律师。我很赞同南宫律师的观点,为了公司利益,我们没有必要去面对更强大的敌人。而且整件事都是小云一个人折腾出来的,理应由小云买单。”
副总道:“行,帮我约下,明天我们见见曹律师。也麻烦南宫律师参加协商会。”
南宫腾飞点头:“应该的。”
不知道自己名字的人很正常,没什么奇怪。副总做事干练明了,也不代表他需要知道自己是谁。对于普通人来说,别说知道本城市的著名律师了,甚至没几个人知道寺长和副寺长是谁。
……
说利益不谈面子,一个刚窜红的新人吕云本没资格和集团副总协商谈判。因为操作得当,存在互惠利益,这种事就这么发生了。
协商会气氛友好融洽,但是无法跨过一个核心问题:小云的敲诈勒索罪是否能成立。
这也是娱乐圈的怪象,或者说是传统文化的一种怪象。邻居被捕,潜意识会认为自己的邻居是坏人。即使因为庭审邻居最终无罪释放,法律承认他不是罪犯,但是周围人会有多少人相信他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