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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案三审,辩方律师陆一航提出了两个观点,要求最高法对本案进行重新审理。一个观点是作为井下的辩护律师何英,并没有尽到辩护律师的责任。陆一航举了很多例子,何英对案件细节没有发出质疑,同时何英在案子二审前后,都安排了庭审,根本没有专心和尽心的为井下辩护。
何英不在,陆一航随便轰,背后说人坏话不道德,但是背后说人坏话有时候很爽。爽点在对方没有任何反驳的可能和机会。
陆一航没想到,控方律师九尾竟然支持了陆一航的观点,九尾认为案子侦查和庭审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何英确实没有尽力为被告辩护。一审和二审都是走程序,基本没有庭辩,辩方结案陈词也非常老套和陈旧。辩方的观点和目的不明,又想打无罪,又想打过失致人死亡,前后矛盾。
九尾这么支持让陆一航和司马落皆傻眼,他们很专业,但是不够专业。简单说就是不够狠。支支吾吾半天一直没提出第二个重审理由。在法官追问之下,陆一航终于是说明了。九尾难以置信的表情让陆一航心虚。
陆一航没了气势,头也不敢抬,低头念材料,各种调查报告,一口气念完,出了一身大汗。
九尾听的很详细,逐条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出具了证据表明警员对井下的审讯并没有违反审讯规定。九尾认为打乱井下生物钟进行审问,是审问的技巧,并不是软暴力的疲劳审问。井下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拥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还有不错的可口的食物。
曹云说过关键点,必须一脚踩死九尾,不能说质疑九尾授意警员进行软暴力疲劳审问的可能。你要说,九尾要求警员进行软暴力疲劳审问。前者对九尾的定义是有可能是好人,有可能是坏人。后者先将九尾定位成坏人,而后围绕这个基础提出理由和证据。即使不能坐实九尾软暴力审问的罪名,也要让九尾是否对井下有软暴力审问的问题存疑。
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让最关键的井下承认杀人的口供存疑,最高法才可能重审此案。
陆一航一败而再败,他知道自己气势不够,言语不够尖锐。他有心要纠正,但是又因为前期太软,后期控制不住节奏。反观九尾,正气昂然,有问有答,有理有据。主观上很容易认定九尾是正面人物,陆一航在找茬。
最终结果不言而喻,最高法法官认为,辩方提供重审的理由证据不足,驳回重申申请,三审维持原判。判定井下故意杀人罪成立和处以绞刑的判决。
散庭后,井下的家属并没有责怪陆一航他们,他们很安静的离席,也没有多看陆一航他们一眼。
陆一航和司马落完全不敢抬头去看家属们的眼神,低头整理着已经整理好的资料,他们现在希望大家都离开法庭,然后他们才好灰溜溜的离开。
九尾还坐在控席,看听审席的曹云:“你怎么想的?警方的审问一点问题都没有。”她认为是曹云支招。
曹云不想说话,心累。他想过会败,但是败的太难看了。踩九尾这一环节可以说一败涂地。从头败到脚。踩不死九尾,那井下只好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