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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推测是对的,范队和范十一是很厉害的一对搭档。他们做了很周详的杀人计划,这份杀人计划还有备用计划,为的就是在杀死谢羽后,他们能逃脱罪责。
第一:放出远征信息。在谢羽遇害后,警方调查方向出现了巨大的错误。
第二:真假凶手,范十一所做的一切全部是为了吸引警方注意,将嫌疑完全揽到了自己的身上。在这种情况下,真凶范队可以比较从容的伪装和撤离。如果没有范十一,监控中的范队就会被全面调查,不排除警方最终获得范队信息的可能。
重点在于,双范并不清楚杀人后,警察多久会找上门。杀人者需要时间,需要时间处理硝烟反应。所谓的硝烟反应是指开枪后,射击残留物反作用力喷溅在开枪者身上。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硝烟反应会一直残留在人体的皮肤,毛发和所穿戴的衣物上。
有硝烟反应的人回家换衣服,洗澡和清洗衣裤,可以将硝烟反应去除,但如果是被警方怀疑的对象,警方握有搜查令,对房间进行硝烟反应测试,有可能会在家里找到残留反应。
无论是范十一或者是范队,在开枪后,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销毁证据。
这样推理就回答了大部分的疑问,为什么范十一那么明显背长背包出现在公园,为什么相隔八小时才抛弃枪支。曹云深信,范十一掌握有自己无罪的证据。在范十一无罪之后,警方转移目标调查范队,很难找到有用的证据。
曹云现在还剩下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杀谢羽为什么要开枪?第二个问题:双范或者雇主为什么从泰国运输枪支?第三个问题:主谋为什么又是怎么找上双范的?
这已经脱离了曹云作为律师的范畴,曹云缺乏警察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就算有想法,也很难将案件调查清楚。是不是把自己想法和发现转告警方呢?好处是可以做一位良好市民,坏处是自己拿不到一毛钱。按照事态发展,双范很难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只能由谢陆用钱来制裁。
“喂?”曹云接寒子电话。
寒子道:“我这边有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