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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曹云和叶澜上了李龙的车,陆一航只好自己先回来。曹云回来交代了一句,陆一航一点都不吃惊,请文员打协议。
曹云还是很好客的,泡茶,让人帮忙弄点点心,最后将协议书放在叶澜面前。叶澜一句话都不想说,看了几眼,拿起笔就把名字签了。
“我需要休息。”不想再看见曹云。
曹云检查签名,道:“晴子,麻烦你带叶小姐去休息。叶小姐,晚餐吃什么?”
叶澜:“随便。”
曹云做个再见的手势,拿出震动的电话:“司徒前辈好。”来电话的是司徒岩。
司徒岩道:“曹云,我这边需要人手,你有空吗?”
“今天没有,明天有。前辈,是什么案子?”
司徒岩道:“我是东方的法律顾问,这一两天警方入驻了三个小组对东方山庄进行全面调查。我需要人帮忙看着,一句话,尽可能不让警方侵犯东方的利益和隐私。”
司徒岩是学者,参与过东唐多部本地法律的指定,在法律和政策上有具有前瞻性。东方因为这点雇佣了司徒岩,毕竟一个做未来投资生意的人,必须对未来法律的倾向有所了解。以著名的反垄断法为例,这部法律对商业规则有着‘碘伏’性的意义。
警方这次的调查规模很大,要约见约谈很多人,不排除会逮捕很多人,甚至有可能危急东方本人。所以东方本人对此事非常重视,下令:把东唐最好的律师全部请来。钱,不是问题。
司徒岩还真这么做了,名律师南宫腾飞,令狐兰已经在今天到达东方山庄。另外还从银河等大律师所抽取了三十名律师。这么大张旗鼓对于东方来说是有必要的。
比如警方要讯问保安经理,如果没律师,保安经理就只能被控制讯问。现在警方要讯问,分派给保安经理一名律师,教导他怎么回答问题。陪同讯问,甚至可以让保安经理拒绝回答某些问题。
警方目前手段比较有限,多是拘传方式,还未刑拘任何嫌疑人。
烈焰法庭在东方半岛开业,到底谁有责任呢?从民事上说,东方有责任。但是从刑事角度来说,如果东方不知情,就没有责任。打个比方,有个房东有一栋楼,有一名窃贼入室盗窃,杀害了一名租户。房东有可能被告没有尽到防盗义务之类罪名,需要负一定民事责任,赔钱的责任。刑事角度来说,房东是没有责任的。
警察可以带走东方,可以讯问东方,但是在没有证据情况下,不能逮捕东方。而且东方身份太敏感,在没有证据之前,警方还不想,也不敢拘传东方。
曹云曾经一度觉得东方很有可能和烈焰法庭有关,有钱,无聊,宅,又有一块大地盘,条件和心态都有。现在曹云觉得,烈焰法庭这次故意被抄,会不会是为了陷害东方。把一个常年不露面的首富逼出来的原因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