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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不是一个人来的,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位女律师,不到三十岁的女律师。以东唐文化来说,女律师能独立办案,并且站稳,很大可能是其本人有一定的实力。女律师叫蔡文,是银河律师所的一名客座律师,上个月她还是客座律师助理。
双方在咖啡厅见面,气氛还算友善,互相握手。
客气落座后,曹云也不想浪费时间,道:“我说明下我方的意愿,李先生撤案。虽然本案已经立案,只要李先生配合逆转下证词,一切都搞定了。”
李某立刻勃然大怒:“她阴我,我撤案?凭什么?”
曹云道:“凭我是她的律师。”
李某怒极反笑,蔡文道:“曹律师,你的威名我是早就听说了。可是这案子事实清楚……”
曹云道:“是很清楚,李先生有特别的嗜好,花费两万在网络上购买了我委托人的第一次。双方见面后,李先生发现我的委托人不太愿意,于是就在酒里下了药……”
李某愣了数秒,跳站起来:“无耻,明明是她下的。”不可思议,作为普通人难以理解曹云能这么平淡说出谎话。
蔡文倒是很冷静,道:“曹律师,物证组已经采集了证据。”
曹云问:“物证组可以证明药是谁下的吗?”
蔡文道:“徐娜是医学院学生,现场有一个小瓶子,里面有液体,瓶子上只有徐娜的指纹。”
曹云道:“蔡律师,我非常欣赏你说谎不打草稿的能力。但是你知道吗?如果现在在法庭上,我保证你已经丢了律师执照。这是我的手机,现在开启录音,蔡文律师,你说现场找到的小瓶子上只有徐娜的指纹吗?”
徐娜把小瓶子落在现场,曹云不奇怪。李某苏醒后,肯定心中会想出了什么事,看见瓶子,自然会拿起瓶子,而后明白了。也有一定概率不会拿起瓶子,不过曹云识破蔡文的撒谎。因为案件还在侦破阶段,警方不会提供详细的证据说明。而且曹云在搜查三课套过话,没有李某的律师去搜查三课。也就是说蔡文是曹云邀约李某之后,李某联系的律师。
也许自己是错的,无所谓,曹云不怕丢脸。自己猜错的代价只是丢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