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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走近司徒岩,礼貌带恭敬的半弯腰:“司徒先生。”司徒岩是带有浓重文人和学者气息的律师,与其说是一名著名律师,不如说其是一名著名的法学者。普通律师他们利用法律规则,法学者的思维不局限在合法法律中。同时他们也是参与制定法律的主要人员。
司徒岩一直沉思状态,听曹云招呼才回神,抬头看一眼,站起来伸出右手:“曹律师,久仰大名。”
“不敢,不敢。”曹云双手握司徒岩单手,并且很恭敬的半弯腰。
“坐吧。”司徒岩和蔼的示意,在曹云落座后,司徒岩看了一会曹云:“你是我见过最沉稳的年轻律师,能力很强,前途无可限量。”
曹云放低姿态:“司徒先生过奖了,司徒先生在我看来是科学家,我最多只是一名科技工作者。”科学指的是提出观点,比如镭的发现就属于科学,镭的应用属于科技。
司徒岩微笑一下:“不敢不敢……曹律师。”
“先生叫我曹云就好了。”
司徒岩点头:“曹云,你怎么看烈焰法庭?”
“非法,无理……”
司徒岩不置可否,问:“曹云,你知道中东很多国家的法律和我们不太一样吧?比如他们以之根本的以眼还眼。”
每个国家建立自己的法律秩序都不太一样,诸如东唐等在秩序考虑后,更多考虑是人文,所以有些案子会出现法官逆法律顺人情的判决。大陆系法律是不考虑人文,只考虑秩序,最多会考虑舆论。现代人常常以英美系的法律标准来要求大陆系,这是很不专业的,也是不可能的。大陆系把人当作一个单位,管理起来效率更高。英美系把人当作人,管理起来效率较低。
中东的很多国家法律是以宗教为基础,最出名就是司徒岩说的以眼还眼。偷东西剁手,偷看异性洗澡挖眼。这在其他国家中是很难理解的,但是又是受到很多人拥护和赞扬的一种法律。
司徒岩道:“多数人想的很简单,以暴制暴是最好的手段。实际上也没有错,高岩古代就有杀人者偿命这一说法。不过,由于简单就会很容易被有心人所利用。比如这个烈焰法庭,他不合法,但是有合理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