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吾看中文5kzw.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桑尼看地面:“我用的是燃油打火机。”
曹云走两步,弯腰捡起打火机,这是著名品牌打火机,用的是打火机油。底部可以灌入燃料,燃料被里面棉花吸收后不会发生侧漏。曹云叹口气,站起来,顺手将打火机扔到还在燃烧的衣裤中。
警备人员一愣,一名警备人员提醒:“曹律师,那是证物。”
“啊……糟糕。”曹云看还在燃烧的火焰苦笑一下,似乎想抢救,但是见火势较大,选择了放弃。
桑尼看着打火机在火中燃烧,深出口气:“曹云,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曹云走到桑尼面前:“说吧。”
桑尼道:“虽然我很高兴知道我自己朋友很聪明,但是作为一名律师你实在太多事了,”
曹云道:“果然。”
桑尼凑近曹云:“最后我还是要说一句:卧槽尼玛。”
哈哈,小家伙和我斗!没错,桑尼确实不希望鬣狗敌人的线索落到警方手上。但是桑尼也一定会办法保存鬣狗敌人的血迹样本。打火机就是一个很好的存储物。打火机内有棉芯,棉花等,只要一点点的血迹沾上最内层的棉芯就足够了。
警察除非有怀疑,否则不会去拆卸这个打火机,这是一个完整物证,在本案中起到的只是点火作用。此物属于桑尼私人物品,只要桑尼无罪,或者即使有罪,坐牢之后,打火机等私人物品还是会还给桑尼的。除非是重大悬案,打火机才会被封档。假设是几天后警方发现打火机棉芯内有一点点血迹,这血迹已经无法成证,因为无法说明和当时现场有关。最多只能是记录在案进行侦查。
曹云这么一扔,桑尼有些看不懂,按照道理来说,曹云应该帮警察,既然怀疑打火机内有猫腻,还要把打火机给销毁了呢?但这时候桑尼知道自己不应该问这个问题,他也不想问这个问题,他自己有一堆的麻烦需要想呢。
小郭提了把手枪回来了,他的思路没错,外面射界开阔,自己持有手枪。但是他忘记了现在是黑夜,主场地的光线很差,出了十米要打中目标基本要靠运气了。加之对方猫了身体快速在观众座椅上穿梭,让小郭是赶不上,也射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