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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隐一直关注本案,见曹云春风得意的拿了西装出门,问高山杏:“高小姐,你认为爱子真的能翻案吗?”
高山杏道:“你关注的不是爱子能不能翻案,你关注的是:是不是只有爱子能翻案。”
“没错。”云隐道:“法律确实有利于富人。但是在本案中,四名被告的条件几乎一致,除了幸子有可能被定位首犯之外,另外三人找不到区别。”
高山杏道:“以我的专业知识,我只能告诉你,首犯是拿走了钱的幸子,还是引发案子的福子,或者是挑动为闺蜜复仇的梅子,需要律师在法庭上的发挥。我认为曹律师的委托人是不可能成为首犯。按照正常逻辑看,本案大家都会推脱责任,只要不被定位首犯,我想就应该满足了。”
假设首犯是一年刑期,那从犯不能高于一年刑期。这也导致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发生,比如首犯自首,从犯不自首。或者首犯是初犯,从犯是累犯。或者首犯认罪,从犯上诉。
高山杏有些好奇:“作为富人,你不是更应该支持法律朝富人倾斜吗?”
云隐道:“怎么可能?没错,我确实比很多人拥有很多资源,但是同时很多人也比我拥有更多的资源。假设大家都是拼资源的话,那法律是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了?世界是需要一个规则的。”
高山杏想了会:“曹云和你说过,去年令狐兰接了一千万的风险委托,帮助一名少绕嫌疑人脱罪的案子。”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