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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师,不要在法庭上说一些不合适的话。”法官警告。
作为助理出庭的陆一航站起来:“请问对方律师,在麻生子自杀前一天,是不是接受了长达半小时的体罚,我说的详细一些,就是在烈日下站立半小时。”
令狐恬儿点头:“没错,同时接受惩罚的还有三名学员。第一点我要说明,他们被惩罚的原因是在教官身后竖中指,缺乏基本的教养和礼貌,为保证教官的权威性,所以进行了体罚。第二点我要说明的是,在家长签字的委托书中,同意对孩子进行一定的不产生长期伤害的体罚。第三点我要说明的是,半小时的烈日站立根本不算体罚,在座的念过大学的,有没有参加过菌训呢?有多少人在烈日下站立列队超过一个小时的?”
听审席很配合的有一些人举手,令狐恬儿点头:“谢谢,我最后要说明的是,因为四名学员受到半小时的烈日站立惩罚,有三名医护人员始终守在附近,并且准备好了中暑的急救措施。现在主流价值观是不能打不能骂孩子。这些孩子只能交给社会去打骂了。我个人认为,教育孩子,以爱为主没错,但是如果完全舍弃体罚,将适得其反。”
法官颇为同意的轻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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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呢?药物被干了,体罚被干了,电击被干了,接下去只能传唤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