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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杏请教:“第二条路呢?”
曹云道:“搏一把,找一个必输的官司,找一个万人瞩目的官司,我们把官司打翻盘了,自然会有名气和声誉。第二条路优势很明显,快,能在一夜之间让律师所翻身。缺点是,此类案件很少,即使有,翻盘的可能性也非常低。”
高山杏想了好一会:“在我印象中似乎没有这样的案件。”
“这可能是你不了解记者。我打个比方,有人在路上摔跤了,这种事不应该成为新闻,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假设今天所有人都没有摔跤,也没有任何比摔跤更吸引眼球的新闻,那么这人在路上摔跤就会成为今天最大的新闻。法律,特别是刑事案件有一批忠实的粉丝,因为粉丝的存在,记者也自然存在。三天内没有可以报道的案件,没关系,可以抄抄旧案,找被害人家属做个访问,找司法部门进行了解。”
曹云道:“但是如果三十天之内都没有吸引粉丝眼球的新闻,那就是记者的不对了。这时候记者必然会炒作一个案件,努力的让大家把目光集中到这个案件上。我再打个比方,娱乐圈有一位著名歌手结婚,本来可以让记者炒作上十天半个月。但是万万没想到,同时有一位同级别的演员被逮捕了。这样一来,歌手自然就退居二线,歌手原本应该获得的一万字的新闻,最后只剩下一千字。”
曹云见高山杏还是不太明白,继续道:“人们常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但是现在只有狗咬人,没有人咬狗,难道记者们就此下岗?不,记者们会去挖掘狗咬人的新闻。比如名贵狗咬了环卫工人,比如护主狗咬了窃贼,新闻会突出其中的矛盾,吸引读者的眼球,他们找出的矛盾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前者可以挑动仇富的心态,后者可以让大家讨论法律对人的保护。再比如名贵狗咬了环卫工人,狗主人真诚道歉,赔偿所有损失,这就没意思了,这新闻没看点。如果能忽视掉后续部分,而去介绍狗主人的身家和地位,会让矛盾更加激烈……”
好像自己说的太复杂了,曹云停顿好多秒后道:“我对东唐不熟悉,给我一些时间了解,我想我可能可以找到类似的案件。不过,这类能一战成名的案件虽然不算少,但是几乎没有胜率。我们要找的是能一战成名,同时又有一定胜率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