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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庭审中,因检方没有被告故意撞人的直接证据,法院最后以被告认罪态度好为依据,以普通交通肇事罪,判被告三年缓刑。
孟小本相信绝大多数有良心的人,看了这个报道,都有一种吃苍蝇的感觉:这个车主,给大家每人嘴里塞了一只苍蝇!
孟小本无权说法院判得不对,因为从证据本身的角度看,法院并没有轻判。但是,有些事是明摆着的。车主一方,因为有权有钱,一定是在背后做了很多可恶的“工作”,使得最开始的那些现场目击者一个个不再露面,甚至有一个目击者事后接受采访时,改口说自己当时并没有听见司机说话。结果,证人不敢出庭,刑侦阶段一些关键证据也无法取得,结果,造成了这个该死一万回的恶人,竟然以缓刑了事!
这样的恶人不死,对社会正义的提倡太不利了。
那千万只苍蝇,会毒害了无数人的心。
孟小本一拳砸在桌子上,脱口而出:“这个恶人不必再活了。”
不必再活的人,多活一天都是赚了!
必须马上送他去他该去的地方。
孟小本一怒之下,掏出拘鬼篆,把二鬼拘到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