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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火种”被分开保管在各个安全的地方,其中一枚芯片,被夙晨植入了自己脑袋中。
作为当世最强大的异能者之一,他认为自己也算“最安全”的地方。
这枚芯片若是实物跟着他穿越过来,没有读取设备就是一块废金属。但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夙晨的“脑袋”代替芯片本身成为了信息的载体。现在他可以像使用电脑一样,在自己“脑海”中搜索自己想要的信息。
同时,他本身也能进行数据接收——只要是他能“消化”的物质,就能从“脑海”中提取出类似的讯息,与前世的物种和物质作对比。
这配合夙晨异能中超强的解毒能力,简直是大杀器。
夙晨在摸清自己变化后的异能之后,重新树立了自己的人生目标。
他很笨,很蠢,不是什么天才科学家,知识积累不够,没办法无中生有自己从零开始直接将整个蛮荒世界直接飞速拉进到现代社会。
但他可以在这个世界,点燃科学的火种。
人类心智的进化,本将经历一个从慢到快的积累过程。在奴隶社会出现前,人类甚至度过了几万年是十几万年的蒙昧时代;在工业革命之前,封建社会也持续了几千年之久。
若他用异世界留下的火种,将这个世界的科学之火点燃,这个蛮荒世界的人类,将一举越过十几万年的蒙昧时代。即使他回不到自己熟悉的世界,这辈子仍旧没办法完成自己作为一个开拓新世界的科学家的梦想,但他可以成为这个世界的人的老师。
成为科学火焰的播种人。
这成为了夙晨心中,新的执念。
夙晨很庆幸,自己遇到了炎黄部落这个将独立思考作为部落文化的部落。如果去了其他蒙昧的部落,他就得将自己伪装成一个神棍,废老大劲才能将那些人的思想扭转过来——夙晨厌恶将一切发展归结于虚无缥缈的神灵,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会使人愚昧的神学,但如果能达到目的,他不介意使用自己厌恶的手段。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是每一个活在末世中的人都牢牢记在心中的事。
一个冬天过去,夙晨对炎黄部落的观察期已经结束。现在,他要开始在正式推行自己的计划。
制造一个高举科学火炬的部落,然后让这个部落将科学火炬插满整个蛮荒大地的计划。
夙晨看着一边啃面包果,一边努力回忆自己所教授的知识的鸿,不自在的移开视线。
炎黄部落的人尊敬他爱戴他信任他,他却只把炎黄部落当做实现自己野心的工具人,即使知道炎黄部落会从中获益,甚至可以说他夙晨就是整个炎黄部落的救世主,但他仍旧心里有些别扭。
真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