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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位置对没有实质身体的鬼魂来说,并非致命,只会让他们受创,流逝一些阴煞之力。
唯有胸口和额头两个位置,才是鬼魂们的死穴。
之所以我没有选着这两个死穴,直接杀死女鬼。
主要是想留她一命,想等一会用符咒或者其它什么办法,除了这女鬼体内的煞气,送他们去投胎。
因为在我看来,这几只鬼并非必死不可。
他们杀过人,这一点没错。
就算我们杀了她们,也不会背因果。
但是我不想那么做,因为他们的死很无辜。
生前遭受了很不公平的待遇,死后化作厉鬼才会危害一方,这才见到谁都叫“开发商”!
如果我留她们一命,送他们下去。
在下面,他们会因为杀过人,下十八层地狱受尽折磨和苦难,或许要很多很多年才能刑满释放。
但是,那总比魂飞魄散强吧?我是这么认为的。
要知道鬼魂死了,那就真的没了,魂飞魄散可是永远都不会出现的。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一只人魂?
因此,我并没有太强的杀念,也或许有些“妇人之仁”。
但这会儿听到杨雪的话后,我皱了皱眉,同时抽出了桃木剑。
女鬼很疼苦,嘴里不断发出“啊啊啊”的嘶鸣声。
见到对方那疼苦的样子,我竟开始纠结了。
这样的鬼,真的必须死吗?我真要一剑解决他,让他魂飞魄散。
要知道他们生前都是无辜的村民?让他们魂飞魄散,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