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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哥儿好动,整日里出去胡闹,跟弟弟从小喜欢看书写字不同,他喜武。
家中本是觉得他小,不愿意让他去武馆里学习,那里都是大孩子,生怕把他打伤了。
可是逸哥儿不乐意,爬着墙就出了亲王府,去了武馆,将武馆里五到十岁的孩子打了个遍,最后是被武馆先生拎着衣领送回亲王府的。
还有就是,他腿短,家里不让他骑马,也不让他射箭,要知道,弓箭都比他高,秋季骑马狩猎的时候,根本没带他去。
谁知,这小子骑着家里的大黄狗,拎着弩自己就去了,在一群大人拎着兔子、松鼠等战利品回来的时候,这小子拎着一只白狐就回来了。
那白狐皮做的小棉袄至今还在李墨晗的柜子里呢。
当初的李墨晗总觉得这小子厉害,日后定然是大英雄。
现在的她想想看,说不定真是这个孩子骨骼惊奇,未来会是个很好的练武奇才。
可惜,孝亲王府不喜欢这种总惹祸的孩子。这样没规矩,闹翻天的孩子,在大人的眼里就是个小纨绔,大了也是个会惹事的主。
为此,大舅母没少为逸哥儿着急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