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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只是用来练手,所以凌蔚编织的是最简单的样式。说起来,因为古代的衣服和现代的衣服样式完全不一样,那围脖戴起来确实非常傻。
凌蔚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道:“我应该给你织一条围巾……不,好像围巾也不好配衣服,还是手套?不过我已经忘记怎么织手指的部分了,只能织不分指的那种。”
黎膺拿着围脖,表情略带梦幻:“你……怎么会这个?”
凌蔚尴尬道:“大学……咳,跟着师父在外面游历的时候学习的,毕竟布匹衣物什么的,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大学的时候虽然有助学贷款,还有生活补助,但是想要稍稍过的好一些,还是得打工。而课程繁重,去肯爷爷麦当当什么的都不太现实。而文职类的工作第一是赚钱少,二是竞争激烈也不一定抢得到。
最开始他选择的是翻译来赚外快,但是翻译也耗时耗力,若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课业上就没时间了。
后来他不知道从哪就遇到一个在当地卖手工编织衣物和小物品的老乡,学了用毛线编织衣物以及小物件的方法,然后靠做这些赚钱。
虽然最开始略尴尬,毕竟一个男生拿着毛线针编织什么的……不过后来也就习惯了。
编织其实就是个熟练工,不废脑子,习惯之后,完全可以一心二用。所以凌蔚那时候都是一边看书一边编织,课业打工两不误,而老乡给的收购价格也十分良心。
到大学毕业的时候,他还攒下了一些钱。
虽然以后读了研究生,奖学金和帮导师的工资就够生活,工作之后更是没再碰过这个,但是已经学会的技艺并不会就这么忘记了。现在稍稍一回忆,虽然手有些生,开始编织的地方有些错误,拆了好几次重新编织,但是基本上还是能回忆起来的。
黎膺捧着围脖,看看凌蔚,又低头看看手中,然后珍惜又珍惜的把围脖套在了脖子上。
凌蔚大囧,阻拦了要出去炫耀的黎膺:“现在还不需要戴围脖……”
而且好傻好吧!
黎膺颇为遗憾的取下了围脖,又抬头看看凌蔚。
凌蔚马上投降:“我去给你编个能带出去的!”
黎膺心满意足的去军营折磨他那群兵了。
……
几日之后,黎膺的下属惊悚的发现,秦王爷那随时佩戴着的御赐的宝剑上红色的吊穗,换成了红色的……猪?
那是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