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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曾经叫凌云痛苦了十年,如今自己既然重生了,说什么也要制止曾经的悲剧。
凌云拿起床头的手机,拨通了林雨晴的电话,告诉她自己病了,希望她能过来陪自己。
林雨晴在接到这个电话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便答应了下来,她相信凌云,也愿意听凌云吩咐的任何话,只要凌云需要,她愿意随时出现在他的面前。
挂了电话,凌云的目光落到了操场上玩耍的校友们身上,他们脸色的表情是那样的无忧无虑,这也许是他们生命中最后的美好时光了?
哪怕经历了十年残酷的末世,他此时心中依然升起了一丝怜悯。
外面一张张满是青春活力的男生女生们,很快就会变成嗜血的丧尸,或者被丧尸吃掉,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侥幸活下来,虽然知道了他们即将面临的结果,凌云却帮不了他们。
上一世自己可以活十年之久,却并不代表者这一世也可以活的更久,尤其是这一世,他还要保护自己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女朋友,必须早作准备。
凌云取出银联卡中的所有存款,来到了一个不起眼的五金店,在花费了无数口角之后,终于使五金店的中年人相信他不是警方的卧底,并买了一把手枪与大量的子弹。
上一世末世初期,华夏到处一片混乱,城市里一些有门路的人,开始用丧尸与怪兽脑袋里的妖核从黑市中换取手枪。
就是有了上一世的经历,他才知道这家五金店暗中贩卖枪支。
凌云接过手枪,又拉了一下枪机,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种大口径的手枪,是沙漠之鹰的改进版,这种大口径的手枪是所有手枪中威力最大的一种,完全可以射透普通丧尸的身体。
凌云又买了几百发的子弹,他的这个决定叫五金铺的中年人的目瞪口呆。
一般来购买枪支的人,最多只要几十发子弹,眼前这名年轻人却一次性要了几百发,难不成他要去打抗战不成?
离开了五金店之后,他又在学习附近的商店中购买了大量便捷食物,存放在自己所在的宿舍中。
末世后,全世界都会陷入了空前的混乱,没被污染的食物在末世早期绝对是必不可少的,必须贮备充足。
上一世中,很多人便是吃光了家中的粮食,才不得不外出寻找新的食物,最终被大街上的丧尸杀死。
凌云所在的宿舍,住的都是本地的几名学生,他们平日里几乎从来不住校,这间宿舍只有凌云一个人居住,他才将自己所在的宿舍改成了一个又可以住人又可储存食物的小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