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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七娘一听忙不迭的说道:“结清了,还多给了五分银,算作是过年银,能割五斤猪肉了,大司寇可是个大善人咧,民女还听说,他在西北的名声可好了,前几年,他安顿了十几万的百姓,人人都念他的好。”

“入了这毛呢厂,才知道,大司寇的确是大善人,前段时间还给工场,加了个地火,便不会冻手冻脚冻耳朵了。”

“哦?地火吗?带咱去看看如何?”朱翊钧一听,便来了兴趣,让刘七娘带路,看了看王崇古没有提到的工场环境改善,这也是大把头提的意见。

地火,其实和盘土炕的差不多,就是得烧煤,烧煤的时候也烧水,灌到汤婆子(暖手宝)里面,用来暖手,这手暖了,自然工作效率就上来了,工作效率上来了,这利润不就来了吗?

王崇古向来是懂聚敛兴利的。

“极好极好,给清了工钱,已经很好了,再多给过年银,那是更好,这还给烧火炕,灌汤婆子,那就是更好了。”朱翊钧看着王崇古不吝惜自己的赞美。

张居正已经反复告诉了王崇古,他是自救,不是皇帝私宥,或者张居正说情,只有王崇古没意识到这一点。

西北那十九万的失地佃户游坠小民,只要还被安顿着,那王崇古在朝中就倒不了。

安民之功,就是天功。

王崇古恨不得给刘七娘磕一个,这简单的几句话,至少能保王崇古一年的命。

刘七娘握了握袖子,最终是没把东西拿出来,她其实从被救出来之后,就打定主意,等到再见小郎君的时候,一定要好生感谢,所以她用自己织造的毛呢做了一个汤婆子,就是想再见面的时候,感谢小郎君。

这倒是见到了,可是她这才发现,小郎君真的什么都不缺,她的感谢是那么的无足轻重,精纺毛呢那般贵重,这小郎君披着一件很合身的大氅,不逾越,也是刘七娘察言观色的本能。

再见到小郎君,刘七娘仍然不知道小郎君为何要救她,她的确有点姿色,不过对于这样的贵人而言,什么样的国色天香,都能寻得见。

朱翊钧问完了自己的问题,离开了官厂,今日份的视察结束了,离开的时候,他看了到了站在河边送别的刘七娘,还挥了挥手,合上了车窗。

回到宫中后,朱翊钧对冯保说道:“冯大伴费心了,朕又不是饥不择食之人,不必再让她耽误了,愿意嫁人就嫁人。”

朱翊钧知道冯保为什么要刘七娘安排进永升毛呢厂,明英宗当初和臣子争抢女人的事儿,朱翊钧也读到过,大伴们不得不谨慎对待。

刘七娘说是花魁,才不过十八九岁的样子,宪宗皇帝宠爱的万贵妃,比宪宗皇帝大了十七岁。

朱翊钧回到了京师,先去了文华殿,把没有批完的奏疏批完,才到文华殿偏殿,王夭灼已经等了许久,今天是固定弹奏乐曲的日子。

皇叔朱载堉还在努力。

朱载堉还是希望通过熏陶,能熏陶出一点皇帝的音乐细胞出来。

朱翊钧确实没有音乐天赋,他看着王夭灼的脸,再想到宫里的规矩,就是愁云惨淡。

临近大婚了,要学礼仪,小皇帝对礼教森严这四个字的认识,理解的更加清楚了。

如果王夭灼做了皇后,那朱翊钧每次临幸正宫,都要奏闻皇太后,皇太后转懿旨至坤宁宫,正宫皇后必须推辞,皇太后以宫中有事殷繁,请驾幸他宫为由再下懿旨,而后皇帝要表达自己坚定的临幸意愿,这皇帝才能去坤宁宫。

到这一步还不算完,正宫皇后侍寝,还要把嫔妃们召集到坤宁宫,冠服趋正,常候大燕行礼,奏乐三鼓,妃嫔退,才开始人伦大事。

朱翊钧十分明确的表示反对!他要同房自由!

“陛下,妾身弹的那么难听吗?”王夭灼略显有些气恼的说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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