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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涉及到出口,这又是很大一块利润,而握着全部版权的林楠,变成了香饽饽。
电话里说的很含蓄,但林楠听得出那个意思,上影想分版权一杯羹,有片商找到了他们,电影和版权对方都感兴趣。
林楠一时间不知道如何答复,索性拖着说再等些日子。
随着电影上影这么久,林楠的名字渐渐被圈子里的人知晓,尤其是他对《暖暖内含光》的投资占比以及话语权,这些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如果你以后要专心做电影,当导演,投资电影,其实我建议可以把工作室改成公司,招点人手,可以少但一定要齐全”。
这是老师给林楠的建议。林楠下来后果断找了当初那个中介,名字稍微改改就行:林楠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影出口有两种模式,要么直接一次性结算,之后有多少利润那是片商和院线的事情。
要么找国外的发行商发行,按合同比例分票房。
进口片大致都一样。
林楠不想麻烦,也有自知之明,他想选择第一种,一次性拿钱。
时间到月底了,票房是跑不动了,最终磕磕绊绊来到了三千一百万,顺势下映。
这个时候也不能拖着上影了,听到林楠的意思,上影给了个选项。
林楠将电影版权打包卖给他们,至于后面所有事情,无论是亏是赔都和他无关。
上影占投资的65%,出口是要分收益的,但版权关乎着翻拍改编等问题,片商想一次性搞定。
林楠接受了上影给的选项。
在出口这方面,35%的投资占比,和完整的版权,加在一起,上影给林楠八百万,税后。
对于这个价格林楠很满意了,他是新人,这部电影在东南亚能不能吃得开,没人说得准。
“票房分账,我们会督促院线和上面,该交的税金也是我们操办,最后分账多少,会直接打你公司账上”。
感谢《英雄》,感谢张导和张制片人。
是他们的功劳,让院线把制片方的分成比例从40%提高到了43%。
林楠稍稍估算了下,除去特别营业税、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这些,最后再分成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