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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唐朝初年,李二陛下平定四方覆亡突厥之后,便在各地建立起“羁縻州”制度。
“羁,马络头也;縻,牛蚓也”。
“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
以此对边疆胡族进行约束管辖。
然则即便同为“羁縻州”,实际情况却又大有不同,分为多种管辖方式。
第一种,是在大唐军事力量笼罩之下的地区设立的羁縻州、县,其长官由部族首领世袭,内部事务自治,行进朝贡,但是负有一些责任,如忠于中央政府、按照要求提供军队物资甚至协助唐军作战等等。
大唐将其视为领土的一部分,文书用“敕”。
第二种是内属国,如南诏等,一般封为可汗或郡王,有着自己的领土范围,但是其首领的政治合法性来自于中原政府的册封,不能自主,中原政权将其视为臣下,文书用“皇帝问”。
第三种是所谓的“敌国”和“绝域之国”,如高句丽等,虽然可能亦有册封,然多为对现实情况的追认,其首领的统治合法性并不依赖长安的册封,自长安颁布的文书多用“皇帝敬问”。